對氣瓶充裝單位的要求
氣瓶充裝單位應向省級特種設備安全監(jiān)督管理部門提出申請,經評審,確認符合條件的,由省級特種設備安全監(jiān)督管理部門發(fā)給許可證;未經行政許可的,不得從事氣瓶充裝工作。
氣瓶充裝單位應具備下列條件:
(1)有與所充裝氣體種類相適應的能夠確保充裝安全和充裝質量的質量管理體系、各項管理制度和緊急處理措施。
(2)有熟悉氣瓶充裝安全技術的管理人員和經過專業(yè)培訓的氣瓶充裝前的氣瓶檢驗員、氣瓶充裝后的氣瓶檢驗員、氣體化驗員、氣瓶附件維修人員、氣瓶庫管理人員等,同時應設置安全員,負責氣瓶充裝安全工作。
(3)有與氣瓶充裝和管理相適應的充裝設備檢測手段、場地廠房、器具、安全設施和一定的氣體儲存能力,并能向使用者提供符合安全技術規(guī)范要求的氣瓶。充裝毒性、易燃和助燃氣體的單位,還應有處理殘氣、殘液的裝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