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乙炔瓶的使用現場,存放不得超過5瓶;貯存量超過5瓶但少于20瓶,應在現場或車間內用非燃燒體或難燃燒體墻隔成單獨的貯存間,應有一面靠外墻;超過20瓶,應設置乙炔瓶庫;貯存量不超過40瓶的乙炔瓶庫,可與耐火等級不低于二級的生產廠房毗連建造,其毗連的墻應是無門、窗和洞的防火墻,并嚴禁任何管線穿過。
?。?)貯存間與明火或散發(fā)火花地點的距離不得小于15米(m),且不應設在地下室或半地下室內。
?。?)貯存間應有良好的通風、降溫等設施,要避免陽光直射,要保證運輸道路通暢,在其附近應設有消火栓和干粉二氧化碳滅火器(嚴禁使用四氯化碳滅火器)。
?。?)乙炔瓶貯存時,一般要保持直立位置,并應有防止傾倒的措施。
(5)嚴禁與氯氣瓶、氧氣瓶及易燃物品同間貯存。
?。?)貯存間應有專人管理,在醒目的地方應設置“乙炔危險”、“嚴禁煙火”的標志。
?。?)乙炔瓶庫的設計和建造,應符合《建筑設計防火規(guī)范》和《乙炔站設計規(guī)范》的有關規(guī)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