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纜機軌道基礎應做專門的設計,并應滿足相應型號設備的安全技術(shù)要求。軌道兩端應設置限位器。
2)司機應經(jīng)過專門技術(shù)培訓,熟練掌握操作技能,熟悉本機性能、構(gòu)造和機械、電氣、液壓的基本原理及維修要求,經(jīng)考試合格,取得起重機械操作證,持證上崗。
3)工作時應精力集中,聽從指揮。不應擅離崗位,不應從事與工作無關的事情,不應用機上通信設備進行與施工無關的通話。
4)嚴禁酒后或精神、情緒不正常的人員上機工作。
5)嚴禁從高處向下丟拋工具或其他物品,不應將油料潑灑在塔架、平臺及機房地面上。高空作業(yè)時,應將工具系牢,以免墜落。
6)機上的各種安全保護裝置,應配置齊全并保持完好,如有缺損,應及時補齊、修復。否則,不應投入運行。
7)應定期作好纜機的潤滑、檢查及調(diào)試、保養(yǎng)工作。
8)司機應與地面指揮人員協(xié)同配合,聽從指揮人員信號。
但對于指揮人員違反安全操作規(guī)程和可能引起危險事故的信號及多人指揮,司機應拒絕執(zhí)行。
9)起吊重物時,應垂直提升,嚴禁傾斜拖拉。
10)嚴禁超載起吊和起吊埋在地下的重物,不應采用安全保護裝置來達到停車的目的。
11)不應在被吊重物的下部或側(cè)面另外吊掛物件。
12)夜間照明不足或看不清吊物或指揮信號不清的情況下,不應起吊重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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