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設計上,應使木工機械具有完善的安全裝置。包括安全防護裝置、安全控制裝置和安全報警信號裝置等。其安全技術要求:
(1)按照“有輪必有罩、有軸必有套和鋸片有罩、鋸條有套、刨(剪)切有擋”的安全要求,以及安全器送料的安全要求,對各種木工機械配置相應的安全防護裝置,徒手操作者必須有安全防護措施。
(2)對生產(chǎn)噪聲、木粉塵或揮發(fā)性有害氣體的機械設備,應配置與其機械運轉相連接的消聲、吸塵或通風裝置,以消除或減輕職業(yè)危害,維護職工的安全和健康。
(3)木工機械的刀軸與電氣應有安全聯(lián)控裝置,在裝卸或更換刀具及維修時,能切斷電源并保持斷開位置,以防誤觸電源開關或突然供電啟動機械而造**身傷害事故。
(4)針對木材加工作業(yè)中的木料反彈危險,應采用安全送料裝置或設置分離刀、防反彈安全屏護裝置。以保障人身安全。
(5)在裝設正常啟動和停機操縱裝置的同時,還應專門設置遇事故需緊急停機的安全控制裝置。按此要求,對各種木工機械應制定與其配套的安全裝置技術標準。國產(chǎn)定型的木工機械,在供貨的同時,必須帶有完備的安全裝置,并供應維修時所需的安全配件,以便在安全防護裝置失效后予以更新。對早期進口或自制、非定型、缺少安全裝置的木工機械,使用單位應組織力量研制和配置相應的安全裝置,特別是對操作者有傷害危險的木工機械。對缺少安全裝置或其失效的木工機械,應禁止或限制使用。
1.帶鋸機安全裝置
帶鋸機的各個部分,除了鋸卡,導向輥的底面到工作臺之間的工作部分外,都應用防護罩封閉。鋸輪應完全封閉。鋸輪罩的外圓面應該是整體的。鋸卡與上鋸輪罩之間的防護裝置應罩住鋸條的正面和兩側面,并能自動調整,隨鋸卡升降。鋸卡應輕輕附著鋸條,而不是緊卡著鋸條,用手溜轉鋸條時應無卡塞現(xiàn)象。
帶鋸機主要采用液壓可調式封閉防護罩遮擋高速運轉的鋸條,使裸露部分與鋸割木料的尺寸相適應,既能有效地進行鋸割,又能在鋸條“放炮”或斷條、掉鋸時,控制鋸條崩濺、亂扎,避免對操作者造成傷害;同時可以防止工人在操作過程中手指誤觸鋸條造成傷害事故。對鋸條裸露的切割加工部位,為便于操作者觀察和控制,還應設置相應的網(wǎng)狀防護罩,防止加工鋸屑等崩彈,造**身傷害事故。
帶鋸機停機時,由于受慣性力的作用將繼續(xù)轉動,此時上、下鋸,手不小心觸及鋸條就要造成誤傷。為使其能迅速停機,應裝設鋸盤制動控制器。帶鋸機破損時,亦可使用鋸盤制動器,使其停機。
2.圓鋸機安全裝置
為了防止木料反彈的危險,圓鋸上應裝設分離刀(松口刀)和活動防護罩。分離刀的作用是使木料連續(xù)分離,使鋸材不會緊貼轉動的刀片,從而不會產(chǎn)生木料反彈?;顒诱值淖饔檬钦谧A鋸片,防止手過度靠近圓鋸片,同時也有效防止了木料反彈。
圓鋸機安全裝置通常由防護罩、導板、分離刀和防木料反彈擋架組成。彈性可調式安全防護罩可隨其鋸剖木料尺寸大小而升降,既便于推料進鋸,又能控制鋸屑飛濺和木料反彈;過鋸木料由分離刀擴張鋸口,防止因夾鋸造成木材反彈,并有助于提高鋸割效率。
圓鋸機超限的噪聲也是嚴重的職業(yè)危害,直接損害操作者的健康,應安裝相應的消聲裝置。
3.木工刨床安全裝置
刨床對操作者的人身傷害,一是徒手推木料容易傷害手指,二是刨床噪聲產(chǎn)生職業(yè)危害。
平刨傷手為多發(fā)性事故,一直未能很好解決。較先進的方法是采用光電技術保護操作者,當前國內應用效果不理想;較適用有效的方法是在刨切危險區(qū)域設置安全擋護裝置,并限定與臺面的間距,可阻擋手指進入危險區(qū)域,實際應用效果較好。降低噪聲可采用開有小孔的定位墊片,能降低噪聲10—15 dB(A)。
總之,大多數(shù)木工機械都有不同程度的危險或危害。有針對性地增設安全裝量,是保護操作者身心健康和安全,促進和實現(xiàn)安全生產(chǎn)的重要技術措施。
木工機械事故中,手壓平刨上發(fā)生的事故占多數(shù),因此在手壓平刨上必須有安全防護裝置。
為了安全,手壓平刨刀軸的設計與安裝須符合下列要求:
(1)必須使用圓柱形刀軸,絕對禁止使用方刀軸。
(2)壓刀片的外緣應與刀軸外圓相合,當手觸及刀軸時,只會碰傷手指皮,不會被切斷。
(3)刨刀刃口伸出量不能超過刀軸外徑1.1mm。
(4)刨口開口量應符合規(guī)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