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一般規(guī)定
1、重點工程和高層建筑應編制防火措施并履行報批手續(xù),一般工程應有防火技術方案。
2、按規(guī)定配置消防器材、設施和用品,建立消防組織。
3、明確劃定用火和禁火區(qū)域。
4、動火作業(yè)需履行審批制度,動火操作人員持證上崗并有專人監(jiān)護。
5、定期進行防火檢查,及時清除火災隱患。
二.滅火器材適用范圍
1、泡沫滅火器適用于油脂,石油產(chǎn)品及一般固體物質的初起火災。
2、酸堿滅火器適用于竹木、棉毛、革、紙等一般可燃物質的初起火災。
3、干粉滅火器適用于石油及其產(chǎn)品、易燃物質的初起火災。
4、二氧化碳滅火器適用于貴重設備、檔案資料、儀器儀表、600V以下電器及油脂火災。
5、水的滅火范圍較廣,但不得用于:
1) 非水溶性可燃易燃物體火災。
2) 與水反應產(chǎn)生可燃氣體,可引起爆炸的物質起火。
3) 直流水不得用于帶電設備和可燃粉塵處的火災,貯存大量濃硫酸,硝酸場所的火災。
三.消防器材的日常管理
1、各種消防梯經(jīng)常保持完整完好。
2、水槍經(jīng)常檢查,保持開關靈活,暢通,附件齊全無銹蝕。
3、水帶沖水防驟然折彎,不被油脂污染,用后清洗曬干,收藏時單層卷起,豎直放在架上。
4、各種管接頭上和閥蓋應接裝靈便,松緊適度,無滲漏,不得與酸堿等化學品混放,使用時不得撞壓。
5、消防栓按室內(nèi)外(地上、地下)的不同要求定期進行檢查和及時加注潤滑液,消防栓上應經(jīng)常清理。
6、工地設有火災控測和自動報警滅火系統(tǒng)時,應設專人管理,保持處于完好狀態(tài)。
四.料場倉庫存防火
1、易著火的倉庫應設在工地下風方向、水源充足和消防能使到的地方。
2、易燃露天倉庫應有6米寬平坦空地消防通道,禁止堆放障礙物。
3、庫存物品應分類分堆貯存編號,對危險物品應加強庫存檢驗,易燃易爆物品應使用不發(fā)火的工具設備搬運和裝卸。
4、庫房內(nèi)嚴禁使用碘鎢燈、電氣線路或照明應符合安全規(guī)定,易燃品應使用防爆開關和防爆燈。
5、易燃材料堆保持通風良好,應經(jīng)常檢查其溫、濕度,防止自然起火。
6、露天油桶堆放處應有醒目的禁火標志和防火防爆措施。
7、各種氣瓶均應單獨設庫存放。
五. 24米及以上建筑施工防火
1、設置足夠揚程的高壓水泵和其它消防措施;
2、視需要增設臨時水箱、水池,以保證有足夠的消防水;
3、設專業(yè)防火監(jiān)視巡回檢查;
4、現(xiàn)場配報警裝置,及時報告火險。
六.地下室施工防火?
1、保持出入口暢通;
2、在門窗、洞口和通氣孔處禁放氧氣瓶和乙炔瓶;
3、不準用作危險品倉庫和存放有毒、易燃物品;
4、應有火險報警裝置。
七.熬制瀝青防火
1、鍋爐應設置在遠離建筑物和易燃材料30米以上的適合地點,禁止設在屋頂、簡易工棚內(nèi)和電氣線路下。
2、嚴禁用汽油或煤油點火,不能用瀝青做燃料。
3、需要加煤油稀釋瀝青時,應待瀝青表面的溫度降低以后進行。
4、熬制現(xiàn)場應配置消防器材、用品。
八、?電焊、氣焊作業(yè)防火。
1. ???焊割作業(yè)點與氧氣瓶、乙炔氣瓶的距離不小于10m,與易燃、???????易爆物品的距離不小于30m。
2. ???乙炔氣瓶與氧氣瓶存放時的距離不小于2m,使用時的距離不小于5m。
3. ???氧氣瓶、乙炔氣瓶等焊割設備上的安全附件齊全有效。
4. ???作業(yè)前應有書面的防火交底,作業(yè)時備有滅火器材,作業(yè)后清理熱物和切斷電源、氣源。
九、?涂(噴)漆的防火
1.???作業(yè)場所應通風良好,防止空氣形成爆炸濃度。
2.???禁止與焊、割作業(yè)同時或同部位上下交叉進行作業(yè)。
3.???接觸涂料、稀釋劑的工具應采用防火花型。
4.???浸有涂料、稀釋劑的破布、棉紗、手套和工作服等應及時清除,防止堆放生熱自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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