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服微信 網站公眾號
省、自治區(qū)、直轄市公安消防監(jiān)督機構對申請生產、維修消防產品的單位,應當在接到《生產消防產品申報表》、《維修消防產品申報表》和有關技術資料后三十日內,對其生產技術條件(含檢測手段)、質量保障體系以及產品質量進行檢查,并填發(fā)《生產消防產品審核意見書》、《維修消防產品審核意見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