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1各施工單位使用的電源,必須從變壓器計量箱接線端頭,連接到相應負荷的配電裝置上,合理分布各用電負荷。
2配電裝置必須固定,并能防雨防外來物砸壞。使用的電線必 須絕緣良好,禁止使用裸線。
3配電裝置應安裝相應的保護,且動作靈敏。所有的刀閘、盒、蓋完好,使用專用保險絲,禁止用其他導線代替。
4電源線出線,必須架空??缭绞┕^(qū)架空高度在5米以上,一般架空高度在2.5米以上。
5凡人體可能觸及的道路、作業(yè)施工現(xiàn)場及其他用電場所,禁止使用裸線搭接電源。
6各施工單位在業(yè)主的統(tǒng)籌下,合理用電。電源點的搭接須經(jīng)監(jiān)理和業(yè)主同意,任何單位不得私自將電源外接、轉(zhuǎn)接;凡經(jīng)同意搭接的施工用電電源,任何單位不得以任何理由拆除相鄰單位的電源。
7各施工單位對所屬區(qū)域的電氣設備、電源線路負責,避免用電中的人身和設備事故。
8各施工單位敷設的橫穿臨時道路地下管線,必須增加絕緣管保護,使線路不受破壞,導致電擊人、畜事故發(fā)生。臨時施工用電在工作結(jié)束后,必須當日拆除。
9無論施工或其他原因,造成高壓設備發(fā)生意外,應及時報告業(yè)主及供電部門,不得擅自更換高壓保險或私自拆除高壓電氣設備。
10禁止使用非標準的電器取暖、加熱設備;人員離開辦公、生活場所,必須切斷電源。
11加強施工及其他人員的安全用電教育,禁止在電線上晾曬衣物;禁止以電桿為支點安裝其他設備,防止造成人為觸電事故。
12各施工單位,對電氣設備、電源線路,必須做到勤巡視、勤保養(yǎng)、勤維護。對用電檢查中提出的整改意見,各單位必須立即實施,防止用電事故的發(fā)生。
13各參建單位在所使用的高壓設備處,應配備相應的消防設備,防止電氣設備著火后,事故繼續(xù)擴大。
14高壓線路突然停電,用電單位必須立即與供電部門和東莊水利樞紐現(xiàn)場管理處聯(lián)系,不得在未判明停電原因前,檢修電氣設備、線路,以防線路突然送電造成觸電事故。
15禁止未受過專業(yè)培訓、不懂用電知識的人檢修或安裝電氣設備,搭接電源。
16對違反上述規(guī)定者,處以經(jīng)濟處罰如下:
(1)計量箱接線端,搭接不符合安全要求。沒有固定、安全可靠的配電裝置,該變壓器不得帶電供電,并限期整改,延遲一天,處以罰款500元。
(2)配電裝置無安全防護措施,使用裸線連接,必須責令停止供電,并限期整改,延遲一天,處以罰款500元。
(3)配電裝置盒、蓋缺一處,處以罰款100元。用導線代替保險絲,每處處以罰款200元;并限期整改,每延遲一天,增加罰款100元,直至整改符合安全要求。
(4)跨越施工道路的架空線低于5米,限期整改,延遲一天處以500元罰款;一般架空線低于2.5米,限期整改,延遲一天,處以500元罰款。
(5)凡在人體可能觸及的施工作業(yè)面,使用裸線搭接電源,處以5000元罰款,并立即拆除。
(6)將施工用電轉(zhuǎn)接非指定用途,一次處以1000元罰款,并立即拆除;未經(jīng)允許將相鄰單位用電私自拆除,除承擔由此而造成對方的損失外,一次處以5 000元罰款。
(7)各施工單位不按照安全用電規(guī)定用電,造成高壓設備損壞、線路失壓,以及其他用電單位失電或其電氣設備損壞,除承擔一切經(jīng)濟損失外,并處以5000~20000元罰款。
(8)埋設地下的管線,絕緣損壞,造成傷人、畜事故,除賠償損失外,處以1000~5000元罰款;臨時用電當天未拆除,造成后果的,除承擔直接經(jīng)濟損失外,處以1000~5000元的罰款。
(9)辦公、生活場所,因安全用電不當造成事故的,處以罰款2000元。
(10)電源線路上晾曬衣物,以電桿為支點安裝其它設備等,一次處以1000元罰款,并立即整改。
(11)電氣設備沒有配消防器材,限期補充,延遲一天罰款100元,直至符合要求。
(12)擅自拆卸高壓設備部件,處以罰款10000元,并責令立即恢復。
(13)未經(jīng)培訓的人員,亂搭亂接電源、電氣設備,造成用電事故的,除承擔直接經(jīng)濟損失外,處以5000元罰款。
(14)凡經(jīng)監(jiān)理、業(yè)主認定,對不符合安全用電的整改意見必須在限期內(nèi)整改,延遲一天,處以罰款5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