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電動機具使用前,應檢查絕緣是否良好,開關是否靈活有效和方便操作。絕緣電阻一般不應低于0.5兆歐。當休息和下班時或使用中突然停電時,均應拉開電動機具電源側開關。
⑵ 電動工具、機具應由了解其性能和熟悉其操作知識的人員操作,且不得超銘牌使用。使用中如發(fā)生異常,應立即停電檢查。更換刀具、鉆具時,應有效斷開電源開關,并應防止被他人接通電源。
⑶ 使用電動工具時,應戴絕緣手套,在潮濕或含有酸類物質的場地上使用電動工具時,必須穿絕緣鞋,并站在干燥的絕緣墊上。移動電動工具使用時,不得用手提電線或工具的旋轉部分;
⑷ 使用行燈時,必須由次級電壓不超過36V的安全變壓器供電。嚴禁使用電阻或自耦變壓器供電。在特別潮濕的場所應采用不高于12V的行燈;
⑸ 使用電烙鐵時,應放在隔熱支架上,電烙鐵用完后應拔下插頭,切斷電源。
⑹ 在使用攜帶型電器前,應詳細檢查外殼、插頭、開關、連接線和接地線是否良好;
⑺ 有金屬外殼的單相電器應用三芯橡套電纜或護套線。三相電器應用四芯電纜。單相電器使用三芯插銷,三相電器必須使用四芯插銷。粗長的插腳和粗深的插孔應連接到單獨的零線或保護地線。嚴禁插座內部連通;
⑻ 施工現場各用電設備(包括大型施工用電設備)和供用電線路在投入使用前,無論好壞均必須進行絕緣檢測,1KV電壓以下的絕緣電阻原則上應不低于0.5兆歐。否則應進行絕緣處理,只有當絕緣水平達到要求后,才能通電投入使用;
⑼ 工地上使用的固定式電動機械,應有專人維護,并隨機掛好安全操作牌;
⑽ 施工現場各變配電站均應按規(guī)定配備用于能有效撲滅電氣火災的消防器材。(注意:發(fā)生電氣火災,應首先切斷電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