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易燃易爆化學物品生產審批程序
(一)生產易燃易爆化學物品的企業(yè)在新建、改建、擴建建筑工程前,須向當?shù)毓蚕罊C構呈報《易燃易爆化學物品消防安全審核申報表》和有關資料;
(二)工程竣工后,生產企業(yè)向當?shù)叵罊C構申請工程驗收;
(三)凡符合消防技術規(guī)范和消防管理規(guī)定的生產企業(yè),由當?shù)毓蚕罊C構簽發(fā)《易燃易爆化學物品消防安全審核意見書》;
(四)生產易燃易爆化學物品的企業(yè)向當?shù)毓蚕罊C構呈報的有關資料,應當包括以下內容:
1、有立項權限政府的立項批文;
2、設計任務書。設計任務書的主要內容包括:當?shù)匾?guī)劃行政主管部門的選址意見書、廠區(qū)布置、全年主導風向、周圍建筑情況、廠區(qū)周圍1000m范圍內的居民情況等;
3、生產工藝情況。主要包括:生產工藝流程及安全可靠性說明,生產過程中的安全防護裝置(如安全閥、自動報警裝置、自動滅火裝置)的配置及說明等;
4、原料、中間產品、產品、副產品的技術資料。主要包括:自燃點、閃點、熔點、爆炸極限、相對密度、比重、腐蝕性、氧化性等;
5、消防設計情況。主要包括:廠房、庫房、生產裝置等的消防安全設計,消防設施的設計、選用情況,發(fā)生火災后的應急措施等;
6、儲存、運輸、包裝的技術要求。
二、易燃易爆化學物品儲存、經營許可證辦理程序
(一)向當?shù)毓蚕罊C構呈報《易燃易爆化學物品消防安全審核申報表》和有關資料;
(二)當?shù)毓蚕罊C構收到申報表后,派員到經營、儲存場所進行實地檢查,并在規(guī)定期限內審核完畢;
(三)對符合安全條件的儲存、經營場所,由當?shù)毓蚕罊C構填發(fā)《易燃易爆化學物品消防安全許可證》;
(四)《易燃易爆化學物品消防安全許可證》有效期限為3年,當?shù)毓蚕罊C構每年審驗一次。
三、易燃易爆化學物品準運證辦理程序
(一)向當?shù)毓蚕罊C構呈報《易燃易爆化學物品準運證審核申報表》和有關證明、證件;
(二)當?shù)毓蚕罊C構收到《易燃易爆化學物品準運證審核申報表》后,應審核其主管部門的證明以及車輛行車證、駕駛證、押運證、船舶運輸證等是否齊全、準確、有效,運輸工具是否配置消防設施和相應的化學危險品標志,安全附件是否完好;
(三)經審驗,符合消防安全條件的,填發(fā)《易燃易爆化學物品準運證》。對長期從事易燃易爆化學物品運輸?shù)钠髽I(yè)或個人可核發(fā)長期準運證,對臨時運輸?shù)膽税l(fā)臨時準運證。長期準運證有效期限為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