鋼結構制作、組裝安全技術措施,必須按國家規(guī)定的法規(guī)條例,對各類操作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和安全學習。對生產場地必須留有安全通道,設備之間的最小距離不得小于1米。進入施工現場的所有人員,應戴好勞動防護用品,并應注意觀察和檢查周圍的環(huán)境。
操作者必須遵守各崗位的操作規(guī)程,以免損及自身和傷害他人,對危險源應做出相應的標志、信號、警戒等,以免現場人員遭受損害。
所有構件的堆放、擱置應十分穩(wěn)固,千穩(wěn)定的構件應設支撐或固定位,超過自身高度構件的并列間距應大于自身高度。構件安置要求平穩(wěn)、整齊。
索具、吊具要經常檢查,不得超過額定荷載。焊接構件不得留存、連接起吊索具。
鋼結構制作中,半成品和成品胎具的制造和安裝應進行強度驗算,不得憑經驗自行估算。
鋼結構生產過程的每一工序所使用的氧氣、乙炔、電源必須有安全防護措施,定期檢測泄漏和接地情況。
起吊構件的移動和翻身,只能聽從一人指揮,不得兩人并列指揮或多人指揮。起重構件移動時,不得有人在本區(qū)域投影范圍內滯留,停立和通過。
所有制作場地的安全通道必須暢通。
以上內容均根據學員實際工作中遇到的問題整理而成,供參考,如有問題請及時溝通、指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