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船舶木工
1.1 工作前應檢查斧頭、手錘、鑿子等工具的木柄是否裝得安全牢固,作業(yè)場所環(huán)境是否良好,確認一切正常后方可操作。
1.2 工作時,各種工具要放妥,不準放在臺、凳等邊沿口,防止落下傷人。
1.3用斧頭砍劈時,對面不準有人;使用鑿子等工具鏟、削工作物時,手應放在工具尾端,以防打滑傷手。
1.4 拆卸帶釘的木料,應將釘子拔掉或敲彎,以防刺傷腳。
1.5登高作業(yè)上、下時要步步留神,防止踏空墜落;高處作業(yè)時鋒刃工具應放在工具袋(箱)內,不準亂放,更不許將木料及其它物件往下亂扔。冬天遇有冰、霜、雪時,必須清除后才能工作,嚴防滑跌墜落。
1.6 使用各種類型的木機床設備,要遵守相關安全操作規(guī)程,嚴禁無證操作。
1.7 使用手持電動工具、行燈的電壓應為36V。若使用110V以上電壓電鉆、電鋸等電動工具,其接地和絕緣必須良好,使用時應戴好絕緣手套。如發(fā)現(xiàn)漏電和絕緣損傷,應立即送給電工修復后才能使用。
1.8 堆疊木料要穩(wěn)妥,不得影響通道。工作中多余的木料和木屑、刨花應隨時處理。
1.9 船上使用粘膠劑時,要加強通風,戴好防毒面罩,并采取嚴密的防火措施,要掛醒目的“禁火”警告標志,杜絕一切火種。工作后應妥善保管,不準遺留在船上或場外。
1.10 工作場所嚴禁吸煙;下班時,應清理場地,保持整潔。
2 一般木工
2.1 工作前,應檢查斧頭、手錘、鑿子等工具的木柄是否裝得安全牢固,作業(yè)場所環(huán)境是否良好,確認一切正常后方可操作。
2.2 用斧頭砍劈時,對面不準有人;使用鑿子鏟、削工作物時,手應放在鑿子尾端,以防打滑傷手。鋒刃工具要放妥,不準放在臺、凳等邊沿口,防止落下傷人。
2.3 拆卸帶釘的木料,應及時將釘子拔掉或敲彎,以防刺傷腳;木料加工時,應將鐵釘等金屬物清除干凈,以免損壞刀具。
2.4 登高作業(yè),要事先檢查腳手架、腳手板、跳板、扶梯等安全狀況,上、下時要步步留神,防止踏空墜落;高處作業(yè)鋒刃工具應放在工具袋(箱)內,不準亂放,更不許將木料及其它物件往下亂扔,以免傷人。冬天遇有冰、霜、雪時,必須清除后才能工作,嚴防滑跌墜落。
2.5 使用各種類型的木機床設備,要遵守相關安全操作規(guī)程。工作場所嚴禁吸煙和明火作業(yè)。
2.6 使用砂輪機磨刀具時,事先要檢查砂輪機的運轉是否正常,安全防護罩等是否完整可靠。磨刀具時,人應站在砂輪的側面,不得正對砂輪站立。嚴禁在砂輪上磨削非刀具等物件。
2.7 使用110V以上電壓的電鉆、電鋸等電動工具,其接地和絕緣必須良好。使用時應戴好絕緣手套,站在絕緣板上。電動工具損壞,應立即送電工修復后才能使用。
2.8 凡用爐子溶膠,溶膠時要有專人負責和有效的防火措施。
2.9 鋪設鐵皮,大面不要頂風立起,以免風力強時發(fā)生事故。在鐵皮上工作應采取鋪設木板等措施。
2.10 堆疊木料要穩(wěn)妥,不得影響通道。工作中多余的木料和木屑、刨花應隨時處理。
3 機械木工
3.1 木料堆放要整齊,不得影響作業(yè)環(huán)境及通道。易燃油料、油棉布等物不得放在木料附近。
3.2 工場內消防器材必須經常檢查保養(yǎng),確保消防器材的設施完備有效。
3.3 木工場所不準明火和吸煙。明火必須辦理審批手續(xù),并采取有效防火措施。
3.4 機械設備應保持清潔,轉動部分的安全裝置必須齊全、可靠,接地要良好。各部位的螺絲、螺帽、緊固件不得松動,工作臺上禁止放雜物。
3.5 各種工具、刀具要檢查后使用,不得有損傷、裂紋。
3.6 開車前要先開除塵器。機器啟動后,應空車先試運轉1-2分鐘,確認機床無異常現(xiàn)象時方可加工操作。不準跨過機械傳動部分傳遞物件,不準戴手套在機床上工作。
3.7 裝加工木料前,必須清除木料中的鐵釘等金屬物質。卸機械零件及刀具,必須待機械停穩(wěn)后方可進行。
3.8 機床啟動后,身體不得靠近轉動部分,應站在安全位置。嚴禁設備運轉中測量尺寸。清理木屑必須停車。機床在運轉中發(fā)現(xiàn)有不正常情況時,應立即停車檢查。
3.9 加工大料,多人操作,必須有一人指揮,動作要協(xié)調。鋸、刨床等加工長料時,應在尾端放妥活動支架,對面要有人接料,上、下手要相互配合好;小木料加工要用推料板(棒)進料,手應離刃具200mm以上。
3.10 加工木料時,應根據木料的粗細、軟硬和濕度情況,要選擇適當的切削速度。對小料、硬料及有節(jié)疤的木料,應適當減慢送料的速度。
3.11 使用各種類型的木工機床設備,應嚴格遵守相關安全操作規(guī)程。非木工及外單位人員一律禁止動用各種類型的機械設備。
3.12 機床工作完畢,要切斷電源,并清理木屑,保持機床及場地整潔。
4 船臺、船塢木工
4.1 工作前,應檢查工具、設備(如大榔頭、千斤頂等)是否完好,確認正常后才可進行操作。
4.2 使用木工手動鋸木設備,應嚴格遵守相關安全操作規(guī)程。
4.3 使用砂輪機磨刀具時,應事先檢查砂輪機運轉是否正常,防護罩等是否完整可靠。磨刀具時人應站在砂輪的側面,不得正對砂輪站立。嚴禁在砂輪上磨削非刀具等物件。
4.4 支撐立體分段或旁板時,應檢查撐木是否位于堅硬部位,撐木斗燒焊質量是否牢固,發(fā)現(xiàn)問題應及時向有關人員聯(lián)系解決,確認無誤后才能支撐,并必須支撐牢固。
4.5 分段吊運移動時,周圍人員應及時避讓,未放穩(wěn)妥前,人員不準進入下面操作。
4.6 拉撐木時,站立位置要穩(wěn)妥,上、下協(xié)調要一致,繩索要扣牢。要防止協(xié)調不當造成撐木下落引發(fā)事故。
4.7 撐木撐好后,要經常檢查撐木是否有松動現(xiàn)象或繩索是否有損傷等異常情況,發(fā)現(xiàn)問題應及時采取措施。嚴禁在撐木上行走。
4.8 擺、拆楞頭,要集中思想,協(xié)調一致,以防楞頭壓傷人員。
4.9 用錛斧錛木料時,木料要放平墊牢,用腳踏住;錛斧與腳要保持一定距離;操作時應集中思想,防止錛斧砍傷腳。
5 蓬工
5.1 編結鋼絲繩,編結部分長度不得小于鋼絲繩直徑的15倍,并不得短于300mm;連接繩套的卡子不得少于3個,卡子間距不能小于鋼絲繩直徑的6倍。上卡子時,要一反一正地把鋼絲繩互相吻合擰緊,把所夾的鋼絲繩直徑壓緊1/3左右,使鋼絲繩受力牢靠。
5.2 縫制帆布物件時,拔三角針針頭應向外,不可對著面部,以防斷線時造成傷害。
5.3 使用電動縫紉機時,電氣絕緣必須良好,發(fā)現(xiàn)漏電或絕緣損傷情況,應及時通知電工修理后才能使用。
5.4 包扎熱管子絕緣時,不準將袖口、褲腳卷起和露胸,以防燙傷。戴好防塵口罩面具,防止粉塵污染。
5.5 工場內禁止明火作業(yè)和吸煙。若需明火必須辦理審批手續(xù),并采取有效防火措施。
5.6 下班后,應將工場內所有電氣電源切斷,關閉好門、窗后才能離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