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般坑壁支護都應進行設計計算,并繪制施工詳圖,比較淺的基坑(槽),若確有成熟可靠的經(jīng)驗,可根據(jù)經(jīng)驗繪制簡明的施工圖。在運用已有經(jīng)驗時,一定要考慮土的類別、深度、干濕程度、槽邊荷載以及支撐材料和做法是否與經(jīng)驗做法相同或近似,不能生搬硬套已有的經(jīng)驗。
2.選用坑壁支撐的木材,要選堅實的、無枯節(jié)的、無穿心裂折的松木或杉木,不宜用雜木。木支撐要隨挖隨撐,并嚴密頂緊牢固,不能整個挖好后最后一次支撐。
擋土板或板樁與坑壁間填土應分層回填夯實,使之密實以提高回填土的坑剪強度。
3.擋土樁頂埋深的拉錨,應用挖溝方式埋設,溝寬盡可能小,不能采取全部開挖回填方式,擾動土體固結狀態(tài)。拉錨安裝后應按設計要求預拉應力進行拉緊。
4.錨桿的錨固段應埋在穩(wěn)定性好的土層中或巖層中,并用水泥砂漿灌注密實。錨固須經(jīng)計算或試驗確定,不得錨固在松軟土層中。
5.施工中應經(jīng)常檢查支撐和觀測鄰近建筑物穩(wěn)定與變形情況。如發(fā)現(xiàn)支撐有松動、變形、位移等現(xiàn)象,應及時采取加固措施。
6.支撐的拆除應按回填順序依次進行,多層支撐應自下而上逐層拆除,拆除一層,經(jīng)回填夯實后,再拆一層。拆除支撐應注意防止附近建筑物或構筑物產(chǎn)生下沉或裂縫,必要時采取加固措施。
7.護坡施工的安全技術:
(1)打樁前,對鄰近施工范圍內的已有建筑物、駁岸、地下管線等,必須認真檢查,針對具體情況采取有效加固或隔震措施,對危險而又無法加固的建筑征得有關方面同意可以拆除,以確保施工安全和鄰近建筑物及人身的安全。
機器進場,要注意危橋、陡坡、陷地和防上碰撞電桿、房屋等。打樁場地必須平整夯實,必要時宜鋪設道碴,經(jīng)壓路機碾壓密實,場地四周應挖排水溝以利排水。在打樁過程中,遇有地坪隆起或下陷時,應隨時對機器及路軌調平或整平。
(2)鉆孔灌注樁施工,成孔鉆機操作時,應注意鉆機固定平整,防止鉆架突然傾倒或鉆具突然下落而造成事故。已鉆成的孔尚未灌混凝土前,必須用蓋板封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