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爆破工必須熟練掌握以下內容:
(l)常用爆破器材的性能,使用條件和安全要求。
(2)起爆藥的起爆方法。
(3)裝藥、填塞、網路敷設、警戒信號、起爆等爆破工藝和操作技術。
(4)爆破后的安全檢查和盲炮處理。
(5)爆破事故的預防和搶救。
二、放炮前爆破工必須做到以下幾點:
(1)檢查工作面是否有浮石滑落,人員設備是否撤出警戒區(qū)。
(2)炮眼數(shù)目是否清楚,裝藥回填質量是否達到要求,網路連接是否安全暢通,是否具備準爆條件。
(3)警戒區(qū)內是否有人員、牲畜,無法撤出的設備是否采取了有效保護措施,警戒線上各有關要道口是否設置人員警戒。
(4)放炮母線不準與電纜、導電體接觸或搭掛在一起,長度必須足夠長。
三、爆破工必須按規(guī)定要求依次發(fā)出“預告”、“起爆”、“解除”規(guī)范信號。
四、爆破器、工作面爆破物品臨時存放箱及箱內爆炸物品均有指定的爆破工負責看管,并由另外指定的爆破工保管其鑰匙并隨身攜帶,不得轉交他人,不到放炮時二者不得相遇。
五、正確保管和使用所領取的爆破器材,不得遺失或轉交他人,不準擅自銷毀和挪作它用。
六、放炮后爆破工必須做到以下幾點:
(1)在班組長直接領導下(班組長必須有爆破員資格證)進行當班盲炮處理,如果當班未能處理完畢必須現(xiàn)場交接清楚給下班班長。若屬無法處理的必須設置明顯標志,采取預防措施,并及時報告有關上級領導派人處理。
(2)將當班所領取、使用、剩余爆破器材的種類、數(shù)量、使用地點、使用情況分類注明,填寫在工作日志上并由班長、工段長簽字確認。
(3)將剩余爆破器材當天及時如數(shù)退回爆破器材庫,工作面爆炸物品臨時存放箱中只能按規(guī)定存放當日爆破器材,不得存放它日爆破器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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