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責任人職責:
1、住宿部安全工作負總責,全面組織實施住宿部安全工作;
2、確保資金投入,配齊安全設施設備,提供安全保障;配備責任心強,工作經驗豐富的教師擔任住宿部負責人和具體工作人員;
3、經常檢查住宿部安全工作,對存在問題能夠督促整改,保證整改效果;
4、經常調度住宿部各層面管理人員,及時匯報安全工作,定期深入住宿部檢查或整改有關工作;
5、如工作不盡責,造成不安全事故,將按上述責任制追究其相應責任。
分管領導職責:
1、分管領導必須在校長領導下,具體抓好住宿部安全工作,全面負責住宿部的安全;
2、對住宿部的安全工作要認真組織實施,并有效管理落實,確保安全工作萬無一失;
3、經常深入現場檢查,不定期抽查、指導安全工作,對存在隱患及時向主要領導匯報,提出建議,并組織實施整改;
4、經常過問,準確掌握工作人員的工作情況,對其工作嚴格管理,促進工作人員責任制的有效落實;
5、經常帶領住宿部有關人員排查安全隱患,建立安全網絡,確保住宿部與班主任、家長安全網絡暢通;
6、如果工作不負責,造成安全事故,將按上述責任追究制追究責任。
具體安全責任人職責:
1、安全責任人必須在分管領導的領導下,負責住宿部的安全工作;
2、負責人要認真貫徹、實施學校對住宿部提出的各項安全工作要求,及時督促、檢查、反饋、整改;
3、不定期抽查就寢及工作人員工作情況,對存在的問題及時督促改進,工作不留死角,對于解決不了的問題應及時上報學校出面解決;
4、經常總結住宿部管理的經驗,對原有章制要不斷補充完善,
對觸犯章制的學生及時教育,對問題較大的學生應與班主任和學生家長溝通協調,做好該生的退寢工作;
5、建立工作人員包保責任制,使每名舍務教師的責任具體化,真正做到誰出事誰負責,使安全管理網絡嚴密順暢;
6、如果管理失職,給學校工作帶來影響的,將按學校內有關制度進行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