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建立學校安全隱患排查治理長效機制,強化學校安全主體責任,加強事故隱患監(jiān)督管理,防止意外傷害事故的發(fā)生,確保師生安全,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等有關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及濟源市教育局的有關文件精神,結合我校實際,制定本制度。
一、學校以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和防控的責任主體,校長對學校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負責。成立學校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工作組。
二、把隱患排查治理工作貫穿到教育教學活動的全過程,建立實時檢查、巡查、日排查等隱患排查治理制度,明確排查地點、項目、標準、責任,將隱患排查治理日?;?。組織事故隱患排查,及時發(fā)現(xiàn)并排除存在的各類違章行為和帶病運行的設備、設施及各類事故隱患。
三、排查治理范圍和責任
張小兵:全面負責安全工作。
各班主任:負責各班設施設備以及學生活動的安全隱患排查。
各活動室負責人:負責各活動室設施設備及學生活動的安全隱患排查。
四、隱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監(jiān)管,按照“誰主管,誰負責”,“誰辦學,誰負責”,“誰上課,誰負責”的原則進行。
五、對于檢查發(fā)現(xiàn)的重大事故隱患要及時的登記,分類編號,建立檔案或隱患管理臺帳,對學校制定的重大隱患整改計劃、整改責任人等有關情況資料備案。
六、每季度召開一次例會,通報隱患排查治理工作情況,研究解決隱患排查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安排隱患排查治理階段性工作,確定督辦和公告的重大事故隱患。
七、學校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工作組每月對學校安全隱患進行一次全面檢查,發(fā)現(xiàn)問題及時處理。發(fā)現(xiàn)難以解決的重大問題時,及時報告校長,校級領導研究決定后上報中心校。
八、學校及時向中心校報告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工作情況。
九、學校建立隱患排查治理工作獎勵機制,對未定期排查事故隱患或未及時有效整改事故隱患的各室和個人,實施責任追究;對在隱患排查治理工作中成效突出的科室和個人予以獎勵。
附:學校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工作組。
組 長:張小兵
副組長:史世保
組 員:全體科任教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