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建立危險品采購審批制度。未經桃花一村小學校長批準,任何部門、個人不得擅自購買劇毒、易燃、易爆物品入校。
二、嚴格進出庫登記制度,并有專人、專箱(櫥)保存 ,實行兩人同時加鎖開、關的制度。
三、領用危險品須經部門負責人批準,實驗多余的應及時退還給保管人員入庫。對殘余物質要及時遵章妥善處理。
四、使用危險品時要按規(guī)范操作使用,學生必須在指導老師指導下進行實驗實習。
五、任何個人不準私自收藏、保存危險品,違者由此發(fā)生的事故則負全部經濟、法律責任。
六、建立危險品管理工作臺帳制度,對藥品采購、存放、消毀及管理情況進行記載存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