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學校安全領導小組副組長協(xié)助校長分管安全日常工作,落實安全管理人員,落實安全經(jīng)費。定期召開安全工作小組會議,制定實施年度安全工作計劃,檢查安全制度和安全崗位職責履行情況。
2.貫徹《教育部中小學公共安全教育指導綱要》,指導相關年級落實安全主題教育和社會實踐活動。
3.開展安全檢查,排除安全隱患,確保安全工作規(guī)范有序。根據(jù)上級安全工作要求,組織開展消防、防汛防臺、食品衛(wèi)生、特種設備等方面的專項檢查工作。負責師生應對各類突發(fā)公共事件的預案演練及預案修訂等工作。
4.組織教職工學習有關學校安全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guī),傳達上級有關會議精神,開展安全宣傳教育和培訓工作。
5.落實校園重要安全崗位人員的審核和培訓。執(zhí)行安全責任制工作考核和獎懲。
6.建立安全工作臺賬,督促檔案室做好安全工作材料的歸檔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