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事故分類
1、輕傷事故。
2、重傷事故。
3、死亡事故。
二、事故報告
輕傷、重傷、重大傷亡事故發(fā)生后,事故現(xiàn)場有關人員應按著公司水上應急救援預案的程序和具體措施保護現(xiàn)場,迅速采取必要措施搶救人員和財產、撥打110、120、或119電話,防止事故擴大。同時報告公司總經理,并趕赴現(xiàn)場組織搶救工作,由總經理將事故情況通知縣海事局、縣政府應急辦、縣旅游局,24小時內將傷亡報告、報送相關單位。
重大事故報告應包括以下內容:
1、事故發(fā)生時間、地點、企業(yè)名稱。
2、事故的簡要經過、傷亡人數和直接經濟損失的初步估計。
3、事故發(fā)生的原因的初步判斷。
4、事故發(fā)生后采取的措施和事故控制情況。
5、事故報告單位。
三、事故處理
1、對輕傷事故處理,查明原因,做好傷者的安撫。
2、對重傷事故的處理,由安全領導小組負責調查,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責任,并對全體人員進行教育。
3、對死亡事故的處理,按著相關規(guī)定查清事實,必須對造成死亡事故的直接責任人(領導責任和管理責任)按其應承擔的責任,依據有關規(guī)定嚴肅處理,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追究其刑事責任。
四、事故調查
事幫調查小組履行下列職責
1、查明事故發(fā)生的經過原因,人員傷亡情況及直接經濟損失。
2、認定事故的性質和事故責任。
3、提出對事故責任者的處理建議。
4、總結事故教訓,提出防范和整改措施。
5、提交事故調查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