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維護方法:
1、使用完畢應將葫蘆上的泥垢擦凈,然后存放在干燥地點,避免受潮生銹和腐蝕。
2、每年應由熟悉葫蘆機構的人員用煤油清洗機件,在齒輪和軸承部分加黃油潤滑。
3、兩片齒輪的“o”字標記安裝在同一直線上。
4、安裝制動裝置部分時,注意棘輪齒槽和棘爪爪部嚙合良好,彈簧對棘爪的控制應靈活可靠。裝上手鏈輪后,順時針旋轉手鏈輪,應將棘輪、摩擦片押金在制動器座上,逆時針旋轉手鏈輪,棘輪與摩擦片間應留有適當空隙。
5、支撐桿與右墻板為過盈配合,嚴禁拆卸,以免松動。
6、手拉葫蘆應妥善保管,嚴禁隨意拆卸。
7、葫蘆經清洗檢修,應進行空載和重載實驗,確認工作正常后,方可投入使用。
8、在加油和使用過程中,制動器的摩擦表面必須保持干凈。制動器部分應經常檢查、防止制動失靈導致重物自墜現象。
二、使用規(guī)則:
1、所起吊的重物必須在額定載荷之內,切勿超載使用。嚴禁超負荷起吊或斜吊禁止吊拔埋在地下或凝結在地面上的重物 。
2、嚴禁用兩臺或兩臺以上的葫蘆同時起吊同一重物。嚴禁用起重鏈條捆扎重物。
3、使用前,應對機件(鉤頭及閉鎖機構、制動器、鏈條等)及其潤滑情況進行仔細檢查,確認完好無損后方可使用。
4、起重前,檢查上下吊鉤是否掛牢,吊鉤不得有歪斜及重物吊在吊鉤尖端等不良現象,起重鏈條應垂直懸掛,不得斜拉重物,鏈環(huán)不得措扭和打結,雙行鏈更應注意,下鉤切勿翻轉。
5、懸掛手拉葫蘆的支承點必須牢固穩(wěn)定 ,吊掛捆綁用鋼絲繩和鏈條的安全系數應不小于6 。
6、吊鉤應在重物重心的鉛垂線上,嚴防重物傾斜翻轉,操作手拉葫蘆時應首先試吊,當重物離地后如運轉正常制動可靠方可繼續(xù)起吊 。
7、操作者應站在與手鏈輪同一平面內拽動手鏈條,手鏈輪逆時針方向旋轉,放松棘輪,重物即可緩慢下降。
8、嚴禁人員在吊起的重物下方經過或做任何動作,以免發(fā)生意外。
9、在起重或下降重物過程中,拽動手鏈條應用力均勻和緩,不要用力過猛,以免手鏈條跳動或卡環(huán),重物的升降切勿超過上下行程的極限。
10、起吊時,人員應站在安全的地方,注意躲開一旦鏈條繃斷彈回及重物下滑、滾落的方向。
11、操作者如發(fā)現拉不動時不可猛拉和更不能增加人員強行硬拽,應立即停止操作,進行檢查:①重物是否與其它物體連接;②葫蘆機件有無損壞;③重物是否超出了葫蘆的額定載荷。
12、不得將重物吊起后停留在空中而離開現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