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油罐車進入作業(yè)現(xiàn)場后,應熄滅發(fā)動機,油罐車停靠位置應滿足裝卸要求。
2、 駕駛員應協(xié)助有關人員按貨單核實油品品種、牌號、數(shù)量,檢查設備完好狀況。
3、 卸油前,核對罐車與油罐中油品的品名、牌號是否一致,拉好靜電接地線,各項準備工作檢查無誤后,并應行穩(wěn)油后方可卸油,流速控制在4.5m/s以內(nèi),能自流卸油的不泵送卸油。卸油時,駕駛員不得遠離車輛,卸油完畢,排空余油,關閉閥門,撤除靜電接地線,收整設備,并辦妥交接手續(xù)。
4、 雷雨期間宜暫停進行油品的裝卸作業(yè)。在卸油過程中,嚴禁擦洗罐車物品、按喇叭、修車等,對器具要輕拿輕放,夜間照明須使用防爆燈具。
5、 適時清洗油罐沉積物,裝運不同油品應按規(guī)定進行清洗,清洗油罐時必須按清罐安全要求,以防發(fā)生中毒和爆炸事故。
6、 卸油后,填寫有關的入庫單據(jù),要做到送油單、入庫單、所接油品及油樣保持一致,并留存油樣。卸油后,經(jīng)10-15分鐘穩(wěn)油方可進行該油品的加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