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更好地貫徹落實公司的環(huán)境方針,加強全公司危險物品的管理,堅決杜絕火災、爆炸等潛在事故的發(fā)生,現特制定汽油、酒精等危險物品的管理規(guī)定如下。
一、本公司危險物品的范圍主要是汽油、酒精等易燃易爆液體。
二、對于易燃、易爆等危險物品的采購、儲存保管與使用,應嚴格遵照國務院《化學 危險物品安全管理》的有關規(guī)定,公司實行統(tǒng)一采購,集中管理,嚴格使用制度。
三、公司設專庫保管,分類存放,危險品倉庫庫門上要有安全可靠的門鎖,必須指定專人保管。存放地點必須符合安全要求,倉庫內外,嚴禁煙火。杜絕一切可能產生火花的因素。危險品進入倉庫時,應進行嚴格的檢查和驗收,并做好發(fā)放登記工作。儲存和使用汽油、酒精等易燃、易爆危險物品的容器、工具必須標識清楚,防止在領取和使用過程中出現差錯。危險物品出庫前應認真填寫《危險化學品領用申請表》(表格附后),做到領用要計量,使用有監(jiān)督,用后要回收,按程序嚴格辦理出庫手續(xù)并做好使用紀錄。
四、各車間、部門領用汽油、酒精等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必須專人負責,責任明確,領用時寫明用途、用量、使用時間、使用人等,由生產經營部經理批準,車間主任簽字后,交分管設備的經理助理落實,要求二人領料,嚴格辦理出庫手續(xù)。領用時,應根據使用情況分多次領用,每次領取最少數量。對使用危險品的員工,應加強安全教育和安全操作方法的指導。
五、使用汽油、酒精等危險物品的人員必須嚴格操作,戴防護口罩、手套,防止中毒,嚴禁將汽油、酒精等危險物品隨意帶出室外。使用完汽油、酒精等危險物品空容器、廢油布、廢棄溶液殘渣必須妥善處理,嚴禁未經處理就隨便亂倒,防止火災事故的發(fā)生和污染環(huán)境。
六、汽油、酒精等危險物品的采購,嚴格按需要制定出購置計劃,必須根據國務院《化學 危險品安全管理條例》的規(guī)定。辦理危險物品采購證,向經營此類危險品的合法部門采購。
七、搬運汽油、酒精等危險物品應做到小心謹慎,嚴防震動、撞擊、磨擦和傾倒。汽油、酒精等危險物品應專車運輸。嚴禁攜帶汽油、酒精等危險物品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八、使用汽油、酒精等危險物品車間、部門的負責人,要經常對使用人員進行安全教育 ,使用汽油、酒精等危險物品車間主任應詳細指導監(jiān)督,講授安全操作方法,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九、建立安全制度
1、汽油、酒精等危險物品倉庫周圍10米內不準有電焊、明火現象出現。
2、加強危險物品的安全防范措施,配齊滅火器,加強防盜措施。
3、建立和執(zhí)行定期安全檢查制度,防止各種事故發(fā)生。
十、對違反本規(guī)定的有關人員,視情節(jié)輕重給予行政或經濟處罰,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十一、本規(guī)定自XXXX年XX月X日起執(zhí)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