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提高裝卸效率,保證現(xiàn)場生產(chǎn)安全和道路交通安全,更好的為貨主服務,滿足貨主需求,對貨主提供的加寬紙漿活動車盤制定使用規(guī)定:
一、加寬紙漿車盤只能用于紙漿作業(yè),嚴禁其它貨種使用加寬紙漿車盤進行裝卸作業(yè)。
二、加寬紙漿車盤裝卸船舶控制在72-74泊位,行駛區(qū)域為碼頭前沿至5~10貨區(qū)。
三、嚴禁拖帶加寬紙漿車盤在奮進路和其它主干道上行駛。
四、加寬紙漿車盤前后應加裝反光膜和其它警示標志。
五、加強裝卸車監(jiān)護,司機必須嚴格遵守監(jiān)護制度。
六、嚴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禮讓三先,控制車速,拖帶加寬紙漿車盤行駛速度不得超過25公里/小時。
七、紙漿作業(yè)完畢后,應立即將車盤放在指定位置。
西港公司
2008年元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