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的:
本規(guī)定目的是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方針,消除各種安全隱患,確保備件倉庫財產及人身安全。
范圍:
本規(guī)定適用于倉庫安全管理。
規(guī)定正文:
1.0 組織管理
1.1 班組長為本班安全第一責任人。
1.2 倉庫管理人員必須認真貫徹“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
1.3 倉庫是備件保管重地,除倉管人員外,任何人未經批準,不得進入貨物存放區(qū),因業(yè)務、工作等原因需進入倉庫時,必須先辦理入倉登記手續(xù),并由倉庫人員陪同,不得獨自進入倉庫,凡進庫人員工作完畢后,出庫時應配合庫房管理人員檢查。
1.4 所有人員進入倉庫不得攜帶背包、手提袋等物進入倉庫。
1.5 倉庫范圍及倉庫辦公地點,不準會客,不準帶親友到倉庫參觀。
1.6 庫房內應保持通風、照明、門窗完好,做好防火、防盜、防潮、防汛、防工傷事故的預防工作。
1.7 庫管人員必須熟知報警電話,在出現(xiàn)緊急情況時必須準確、及時報告公司主管部門及相關單位。
2.0 消防管理
2.1 倉庫內嚴禁吸煙并懸掛“禁止煙火”的標志牌, 確因工作需要必須動用明火,應按《倉庫放火安全管理規(guī)則》及公司相關施工管理規(guī)定執(zhí)行。
2.3 防火設施、工具和器材應放在指定地點,方便使用,不得隨便動用;并有專人定期檢查,對損壞及到期的消防器材應及時通知消防部門進行更換。
2.4 倉庫內配備齊全的消防設施和滅火器材,倉庫管理員須經過培訓后熟練使用滅火器材,熟知并嚴格執(zhí)行防火規(guī)范(遵照《倉庫防火安全管理規(guī)則》)。
3.0 用電管理
3.1 倉庫的電氣裝置必須符合國家現(xiàn)行的有關電氣設計和施工安裝驗收標準規(guī)范的規(guī)定。
3.2 庫房內不準設置移動式照明燈具,照明燈具下方不準堆放物品,不準加設臨時線路。
3.3 庫房內不準使用電爐、電烙鐵、電熨斗、電褥子、電暖氣、電磁爐等大功率耗電設備。
3.4 庫房的電器設備,必須由持資格證的電工進行安裝、檢查和維修保養(yǎng)。電工應當嚴格遵守國家電器操作規(guī)程。
3.5 倉庫內的常用電氣設備,應當有班組長本人或指定專人看管,不使用時及時關閉電源開關,并定期巡視檢查供電線路,防止老化。
4.0 儲存管理
4.1 倉庫內的防火通道,必須保持暢通無阻,不得以任何理由給予堵塞。
4.2 易燃、易爆物品嚴禁放在倉庫內;若必須臨時存放,需保證物品外包裝及密封完好,存放在指定區(qū)域,并采取隔離措施。
4.3 庫存物品要勤于檢查,防蟲蛀、鼠咬,防霉爛變質,將備件的損耗率降到最低限度。
4.4 倉庫管理員搬運備件時,應有充分照明,保持道路暢通,應根據物件重量和體力強弱進行搬運,以防發(fā)生事故。
4.5 倉庫不準代管私人物品,未經允許也不得擅自存放其他單位或部門的物品。
5.0 應急電話
北京市火警電話:119
北京市公安局指揮中心: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