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貫徹執(zhí)行安全生產有關方針、政策、法規(guī)、條例和“預防為主、單位負責、突出重點、保障安全”的方針,認真做好本礦內部治安綜治工作,為本礦的安全生產和經濟建設服務。
二、加強本礦要害部位、重點崗位的保衛(wèi)工作,配合有關部門,做好對要害部位、重點崗位人員的審定,健全有關規(guī)章制度和安全防范措施,確保要害部位、重點崗位的安全。
三、加強治安防范,對重點物資倉庫、易發(fā)案段做好巡邏守候工作,控制刑事、治安等案件的發(fā)生,確保礦區(qū)治安穩(wěn)定。
四、負責對特殊工種人員的政審和教育,做好易燃、易爆、劇毒物品的管理。
五、工作人員定期、不定期組織對火工品管理進行安全大檢查,對查出的問題,督促有關部門限期整改。
六、積極參加礦組織的各項安全活動和對重大事故的調查處理,對破壞性的事故,要積極配合公安部門進行調查處理。
七、加強工作人員的自身建設,嚴肅紀律,遵紀守法,文明值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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