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認真貫徹落實國家安監(jiān)局和上級有關部門對重大危險源的管理規(guī)定,及時對企業(yè)范圍內的重大危險源進行排查監(jiān)控,防止重大事故發(fā)生,確保實現安全生產,特制定本管理辦法。
一、職責范圍
各單位主要負責人對本單位重大危險源管理工作全面負責;各單位技術負責人負責本單位重大危險源排查工作,并負責對存在安全隱患的重大危險源制定治理方案;各分管負責人負責分管范圍內重大危險源的管理工作,并負責對存在安全隱患的重大危險源按照確定的治理方案進行治理整改;各分管技術負責人負責分管范圍內重大危險源的排查工作,并參與對存在安全隱患的重大危險源制定治理方案;各業(yè)務部門負責本專業(yè)范圍內的重大危險源管理;安監(jiān)處負責各項重大危險源管理工作的監(jiān)督檢查。
集團公司專業(yè)處室負責本專業(yè)范圍內的重大危險源管理,并對下屬各單位存在安全隱患的重大危險源治理負技術指導責任。安監(jiān)局負責各項重大危險源管理工作的監(jiān)督檢查。
二、管理內容
各單位都必須依照國家安監(jiān)局和上級有關部門對重大危險源的管理規(guī)定,建立本單位的重大危險源管理制度,對本單位重大危險源的排查、登記、申報、評估、檢測、監(jiān)控、治理、救援等方面的工作程序、內容、周期做出明確規(guī)定。
三、排查、登記、申報
1、各單位要以技術負責人為主,分管技術負責人及專業(yè)部門配合,對本單位范圍內的重大危險源進行排查。排查的依據為《重大危險源辨識》(GB18218-2000)和國家局《關于開展重大危險源監(jiān)督管理工作的指導意見》。
2、對排查出的重大危險源要逐項進行登記,詳細描述和記錄重大危險源的基本特征。
3、對重大危險源按照國家局和上級的有關規(guī)定進行申報,同時報集團公司安監(jiān)局備案。申報表分為三類,第一類為生產經營單位基本情況表,第二類為各類重大危險源基本特征表,第三類為重大危險源周邊環(huán)境基本情況表。
4、當重大危險源重新進行評估后,要將有關情況報上級安全監(jiān)管部門,同時報集團公司安監(jiān)局備案。
5、各單位重大危險源排查周期為六個月一次。
四、評估
1、凡是存在重大危險源的單位,都必須按照國家安監(jiān)局和上級的有關要求,對重大危險源進行安全評估,并出具安全評估報告。安全評估工作應由注冊安全評價人員或注冊安全工程師主持進行,或者委托具備安全評價資格的評價機構進行。
2、對已經評估過的重大危險源,正常情況下每兩年重新評估一次。重大危險源的生產過程以及材料、工藝、設備、防護措施和環(huán)境等因素發(fā)生重大變化,或者國家有關法規(guī)、標準發(fā)生變化時,應當對重大危險源重新進行安全評估。屬生產、儲存劇毒化學品裝置的,各單位應按照《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的要求,每年請有資質的單位進行一次安全評價,對生產、儲存其他危險化學品的裝置每兩年進行一次安全評價。
3、對新排查出的重大危險源,要立即按規(guī)定進行安全評估。
五、檢測、監(jiān)控
1、各單位必須對已確認的本單位重大危險源落實崗位責任制,制定嚴格的安全管理制度和相應的治理措施及長遠規(guī)劃,對重大危險源進行嚴格監(jiān)控和管理。
2、各單位要建立定期檢查制度和巡檢制度,掌握重大危險源的動態(tài)變化情況。對查出的問題,及時采取措施予以排除;對不能排除的,要立即報告上級部門,及時制定有效措施予以消除或采取其他應急措施,預防事故發(fā)生。
3、各單位應指定專人每月對重大危險源的運行情況、安全狀況、應急救援預案執(zhí)行落實等情況進行全面的檢查,并將檢查情況經單位主要領導人簽字認可后報所屬的管理部門和所在轄區(qū)的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部門備案。
4、各單位每年年初必須組織專業(yè)技術人員和專家對重大危險源進行總體的安全評估,擬寫安全評估意見并簽字備查,制訂相應的措施、計劃。
5、對安全評價中發(fā)現的問題,要按要求整改;對存在現實危險的裝置,應當立即停止使用,予以更改或修復,并采取相應的安全措施。
6、各單位主要負責人(或技術負責人)應組織人員對本單位的重大危險源每季度至少進行一次安全檢查,對在檢查中發(fā)現的不安全行為,尚未構成事故隱患的,應當場予以糾正;對已構成事故隱患的,應當責令立即排除或限期改正;對重大事故隱患在排除前或排除過程中無法保證安全的,應當責令從危險區(qū)域內撤出作業(yè)人員,并責令暫時停產或停止使用。重大事故隱患排除后,經安監(jiān)處審查同意,方可重新生產或使用。
7、安監(jiān)處每年年底前要督促對本單位的重大危險源的監(jiān)控措施、檢查、整治結果等情況進行一次總體分析。
六、治理
1、對存在缺陷和事故隱患的重大危險源必須由單位技術負責人和分管技術負責人以及業(yè)務管理部門共同研究確定治理整改方案。
2、重大危險源的治理整改方案一經確立,單位主要負責人必須加大治理整頓投入,采取有效措施,消除安全隱患,并由單位分管負責人負責具體落實,確保安全生產。
七、救援
1、各單位必須針對各個重大危險源制定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并報上級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部門備案,配備必要的應急器材與工具,成立應急救援小組,每年至少進行一次應急演練。
2、已經編寫預案的要定期、及時進行修改完善。
八、銷號
重大危險源經過治理消除危險、危害后,要及時上報集團公司申請銷號。集團公司審批同意后,通知各單位銷號。各單位上報上級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部門銷號備案。
九、其它
各單位要將各個重大危險源的評價報告、檢查制度、巡檢記錄、應急救援預案等進行集中管理,相關資料裝訂成冊。
十、考核和獎罰
1、對重大危險源漏排、瞞報的,對單位罰款1萬元,對單位主要負責人、技術負責人、安監(jiān)處長分別罰款500元。
2、重大危險源無評估報告、管理辦法、應急救援預案的,或井工開采的重大危險源無治理方案的對單位罰款5000元,限期整改,對相關負責人罰款200元;到期未整改或未完成整改的,停止作業(yè),對單位加罰1萬元,對相關負責人加罰500元。
3、重大危險源管理辦法或管理制度、臺帳、記錄不完善、不全面的對專業(yè)負責人罰款100元,有關責任人罰款50元。
4、對應急救援預案不及時修改完善的對專業(yè)負責人罰款200元,有關責任人罰款100元。
5、集團公司每季度組織進行的安全質量大檢查,都要把重大危險源的管理納入到檢查內容中。集團公司各專業(yè)處室要將各單位重大危險源管理情況于季度末及時報告集團公司分管領導。未按時檢查或未及時上報領導的,對責任者罰款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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