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心主任是本單位安全生產的第一責任人,對安全生產工作負全面責任。
2、負責在本單位貫徹執(zhí)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煤礦安全規(guī)程》等國家對煤礦安全生產的有關法律、法規(guī)和技術政策。負責抓好職責范圍內的煤質、選煤安全管理工作,保障安全生產。
3、根據集團公司安全工作部署,結合本單位實際情況進行日常安全工作安排并組織實施。
4、定期召開安全辦公會,對發(fā)現的安全問題及時做出處理。
5、安排組織對中心員工的安全培訓和考核,提高員工的安全素質。
6、積極采取有效措施,搞好中心的安全生產建設,并組織定期檢查、總結和評比安全工作。
7、組織中心有關人員參與對各選煤廠和篩選廠的安全標準化檢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