黨群工作部作為黨委綜合協調部門,肩負著上傳下達、綜合協調和各類信息調研、向領導提供決策依據的職責。必須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抓好安全生產管理,協助黨委做好員工的安全思想教育工作。
一、安全職責
第1條 貫徹執(zhí)行集團公司及本礦有關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
第2條 在黨委書記、紀委書記的直接領導下,協助相關部門抓好安全宣教“十三法”法、推行“五精”管理,打造“九力”團隊
第3條 負責公司安全宣傳工作的總結歸納工作。
第4條 對安全部門下發(fā)的各類安全生產文件、資料存檔管理。
第5條 負責對主要領導下達的安全指令進行督促落實并及時反饋情況。
第6條 負責做好安全信息調研,及時向領導提供決策依據。
二、責任追究
第7條 本部門沒有認真貫徹執(zhí)行集團公司及本礦有關安全生產方針政策的,負主要責任。
第8條 抓安全教育中與相關部門配合不力,教育效果不佳的,負重要責任。
第9條 因黨群工作部工作人員導致的事故中,負直接責任。
第10條 部室內部發(fā)生各類文件丟失、損壞等問題時,負主要責任。
第11條 對于上述負直接責任、重要責任、主要責任的,根據情節(jié)嚴重程度按照規(guī)定對有關人員進行責任追究,給予單位一定的經濟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