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協(xié)助礦長抓好礦山全面安全生產工作,對安全生產負責直接領導責任,主管召開每周的安全生產工作例會。
二、組織制定并實施上級有關安全生產方面的規(guī)定和技術規(guī)范。
三、協(xié)助礦長作好召開月、季安全生產例會的準備工作,對例會決定的事項,負責逐條貫徹落實。
四、組織制定并落實本礦安全生產管理各項職責、制度和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并不斷充實修改完善,適應安全生產工作需要。
五、協(xié)助礦長并具體組織定期的安全生產檢查活動,對查出的重大安全隱患制定整改措施,并監(jiān)督落實整改。
六、定期組織分析安全生產情況,及時研究解決生產中的不安全問題。
七、協(xié)助礦長組織重大傷亡事故的調查、分析、處理,擬訂改進措施,組織落實。
八、負責組織具體實施礦山災害預防和應急計劃。
九、負責組織對職工的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總結推廣先進經驗,獎勵先進部門和個人。
十、檢查組(井)長安全生產職責履行情況和安全生產管理工作情況。
十一、及時采用新技術、新工藝、新設備改善生產條件,對生產指揮不利、設備陳舊落后引發(fā)的安全生產事故負責。
十二、在指揮生產的過程中,當生產與安全生產發(fā)生矛盾時,生產首先服從安全,發(fā)現危急人身安全的重大隱患的,立即下達停產處理指令,不得違章指揮,冒險作業(yè)。
十三、對因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不健全,工人無章可循、管理混亂、安全技術措施不當造成重大人身、設備事故負責。
十四、完成法律、法規(guī)、條例和上級主管部門交辦的其它安全生產職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