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有計劃性的停送電,必須事先由申請單位辦理,并經(jīng)礦長、技術負責人同意方可進行。
2、礦井主扇停運后,地面主扇司機值班員應立即向礦長班室匯報,礦立即啟動備用電源(柴油機)。
3、如送往井下的電源發(fā)生故障跳閘,地面變電所值班員應立即報告礦值班人員,經(jīng)檢查處理確認正常后,由檢查負責人或?qū)B毤夹g人員聯(lián)系恢復送電。
4、待主扇恢復運行后30分鐘后先由瓦檢員,安全員到井下配電點檢查,瓦斯、二氧化碳不超限時,方可向井下送電,向局扇開關送電時也必須檢查局扇及開關送電時也必須檢查局扇及開關附近10米,CH4不超限方可送電。
5、凡送電排放瓦斯必須由技術負責人制定專項措施進行處理。
6、掘進工作面遇因停電造成停風時,必須立即切斷向掘進工作面供電的電源,并撤除人員,待恢復送電排放瓦斯后,經(jīng)瓦檢員檢查瓦斯不超限,方可恢復送電作業(y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