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目的
為貫徹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鼓勵廣大員工積極舉報安全生產隱患,監(jiān)督隱患整改落實情況,充分發(fā)揮隱患舉報對安全生產的促進作用,提高安全生產管理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2 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我公司各廠部作業(yè)現場及在生產作業(yè)過程中發(fā)現的安全隱患舉報。
3 事故隱患分類
3.1 一般事故隱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難度較小,發(fā)現后能立即整改排除的隱患。
3.2 重大事故隱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難度較大,應當全部或局部停產,并經過一定時間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隱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響致使自身難以排除的。
4 事故隱患的范圍
4.1 危及安全生產的不安全因素或重大險情;
4.2 可能導致事故發(fā)生和危害擴大的設計缺陷、工藝缺陷、設備缺陷等;
4.3 建設、施工、檢修過程中可能發(fā)生的各種傷害。
4.4 停工、生產、開工階段可能發(fā)生的泄露、火災、爆炸、中毒等;
4.5 可能造成職業(yè)病、職業(yè)中毒的勞動環(huán)境和作業(yè)條件。
4.6 在敏感地區(qū)進行作業(yè)活動可能導致的重大污染。
4.7 丟棄、廢棄、拆除與處理活動(包括停用報廢裝置設備的拆除,廢棄危險化學品等)。
4.8 可能造成環(huán)境污染和生態(tài)破壞的活動過程、產品和服務。
4.9 以往生產活動中遺留下來的潛在危害和影響。
5 舉報辦法
5.1 員工發(fā)現存在安全生產隱患時,有權向現場管理負責人或帶班領導提出隱患內容?,F場管理人員對員工提出的安全生產隱患,應立即采取有效措施,進行整改?,F場管理人員對舉報過的隱患,整改不力或推諉不整改的,員工可直接向安全管理部進行舉報,舉報電話:;郵箱。
5.2 舉報人以書信、電話、當面提出等方式舉報隱患均可,舉報人舉報的事項應客觀真實,對其提供舉報材料內容的真實性負責,不得捏造歪曲事實,不得誣告、陷害中傷他人。舉報人應提供線索或者必要的證據,提倡實名公開舉報,以便于及時核實、查處和實施獎勵;對舉報人不愿提供姓名、身份、班組以及不愿公開自己舉報行為的,應尊重舉報人的權利并給予保密。
5.3 對員工舉報的安全生產隱患以及上級安全監(jiān)管部門批轉的隱患舉報,必須認真受理,登記建檔,安排具體責任部門和責任人認真對照排查,對查實的隱患要立即制定整改措施,做到定整改措施、整改時間、整改責任人、整改完成時間、整改驗證人,形成一個閉環(huán)。
5.4 要依法保護舉報人的合法權益,不得對舉報人進行打擊報復,如有發(fā)現打擊報復舉報人的,將采取警告、處罰、撤職、開除等方式嚴肅處理相關責任人。
5.5 獎勵發(fā)現隱患的員工,不處罰因工作疏忽未察覺本崗位隱患的員工,堅持只獎不罰,打消員工舉報隱患的顧慮,激發(fā)出員工發(fā)現隱患的潛能。最終達到全員積極主動參與隱患排查,使隱患無處藏身、隨即被發(fā)現、隨即被消除的最終目標。
6 舉報受理及隱患處理流程
6.1 接到舉報時,安全管理部應認真填寫《隱患舉報受理登記表》,并立即組織相關人員到現場對舉報情況進行勘查核實。
6.2 經勘查確認屬一般或較大安全隱患的,由安全管理部下發(fā)《安全隱患整改通知書》督促相關責任人限期整改,并到期進行復查。隱患整改責任人整改事故隱患后,應及時將整改情況書面呈報安全管理部復查并存檔。
6.3 經勘查確認屬于重大事故隱患的,安全管理部應立即發(fā)出《安全隱患整改通知書》,責令其停止違章行為、限期整改,并進行跟蹤復查。
6.4 凡屬情節(jié)特別嚴重的安全違法行為或重大、特大事故隱患,受理人應立即上報安全部領導與公司分管安全高層領導。
6.5 經勘查確認舉報情況屬實的,安全管理部落實處理意見并實施,同時在48小時內給予舉報人答復。
6.6 如屬已處理過的同一內容舉報,應向舉報人詳細說明受理的時間和處理經過。
7 獎勵辦法
7.1 《隱患舉報受理登記表》以及核查材料等基礎資料由公司安全管理部整理匯總并按規(guī)定登記建檔。
7.2 對經查證屬實的舉報,由安全管理部按照國家有關事故隱患或者安全生產違法行為嚴重程度評審確定獎勵標準,給予第一時間舉報的單位或個人50-1000元不等的獎勵:
7.2.1 對在安全生產工作中成績突出、防止或挽救安全事故發(fā)生、舉報隱患的有功人員,要給予榮譽表彰和物質獎勵(100-500元)。
7.2.2 對提出安全重大合理化建議、及時制止違章避免重大險肇事故或人身傷害事故、消除重大安全隱患、解決安全生產重大問題的職工或單位,經安全管理部調查屬實并簽認,都可報公司請功、或一次性重點獎勵500-1000元。并在評先、晉級、提職時予以此職工優(yōu)先考慮。
7.3 每月月底填寫《安全舉報獎勵審批表》報公司主管安全高層審批后,對舉報人進行獎勵。
8 按照《2015年全省冶金行業(yè)落實企業(yè)主體責任專項行動方案》的要求,制定本制度,自發(fā)布之日起實施。
9 本制度解釋權歸安全管理部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