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鋸片安裝應垂直于軸的中心線,且鋸齒的方向和鋸軸運動方向必須一致。
②電鋸操作人員應戴防護鏡,圓鋸上方必須裝設保險檔和滴水設備,防止碎木傷害人的眼睛。
③裝卸鋸片應用雙手掌牢,上鋸片螺栓應一次緊固,盤壓與鋸片必須配合適當。
④鋸片必須平整,鋸齒要尖銳,有適合的鋸路,不應有連續(xù)缺齒。鋸片裂口長度不得超過20mm。
⑤應待鋸片運轉(zhuǎn)正常后再進鋸加工,鋸料接近兩端時,進鋸的速度要放慢,上鋸員的手離鋸齒不得小于30cm。
⑥所鋸木料厚度不得大于鋸盤半徑。過小木塊嚴禁上鋸加工。
⑦操作時,任何人均不得站在鋸片旋轉(zhuǎn)的切線方向,必須等料推出工作臺后,下手才許接料,接料后不得猛拉。需要回料時,木料應離開鋸片后再回送。鋸下的成品或邊料不得亂扔,應堆碼整齊或運出。
⑧材料鋸至末端時,要用木棒推送,截斷木料要用推板推進,鋸短料要用推棍,不得直接用手推。進鋸速度不宜過快,用力不宜過猛,接料必須用刨鉤。長度不足50cm短料,禁止上鋸。
⑨鋸料加工如遇鋸線走偏,不得猛力推進或拉住,應立即切斷電源,停車調(diào)整后再鋸,以防鋸片破裂傷人。
⑩鋸片運轉(zhuǎn)時間過長,應用水冷卻,直徑60cm以上的鋸片工作時,應噴水冷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