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對于設計需要進行抽放的采掘工作面,不進行抽放而進行施工的,對施工連隊罰款500元,對生產技術科罰款100元。
2、破壞抽放管路對責任人罰款50元,對責任單位罰款500元。
3、因運輸而撞壞抽放管路的對責任人罰款30元,對責任單位罰款200元。造成瓦斯泄漏或事故的,分析處理。
4、不按抽放設計施工抽放鉆孔,每孔次對抽放人員值班、跟班隊長各罰款5元。
5、打鉆人員必須按照操作規(guī)程作業(yè)。鉆機推進壓力均勻。因操作不當造成鉆機或零部件損壞、丟失鉆桿鉆頭,要分析處理,按責任進行處罰、賠償。
6、打鉆參數、抽放情況不及時匯報的,每次對抽探負責人罰款30元,對當班負責人罰款20元。
7、假報或虛報打鉆進度,每班對跟班隊長、班組長各罰款100元。
8、停止打鉆期間,抽探人員要加強鉆機的維修保養(yǎng),保證鉆機的完好可靠。如果檢修質量不好,鉆機帶病工作,影響打鉆,除按進尺考核外,一次加罰20元。
9、抽探負責單位根據鉆機使用情況提前造出配件計劃,經總工審批后,送達物資供應科,否則罰款20元/件;配件采購不及時影響打鉆的對物資供應部門罰款10元/件。
10、對抽放管路或鉆孔封堵不嚴的,每處對相關人員罰款100元。
11、泵站司機違章操作,每次對司機罰款50元。
12、抽放泵司機不在現場交接班,每次對司機罰款50元,對值班隊長罰款30元。
13、抽放參數測定不全或記錄不完整的,每次對檢測人員罰款50元。
14、抽放管路出現問題,管路維護人員沒有及時處理的,每次對維護人員罰款50元,造成瓦斯泄露的分析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