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加強設備維修保養(yǎng),以超前的預防措施,杜絕各類機電事故發(fā)生,確保高產(chǎn)高效,同時推進質(zhì)量標準化深入開展,進一步加強機電設備管理,提升管理素質(zhì),特制定本制度。
第1條 設備實行包機制度,責任到人。
第2條 包機人員所包設備必須按要求進行定期維護檢修,對設備進行“三定”、“四包”。“三定”即:1、定人員、2、定設備、3、定任務。“四包”即:1、包使用、2、包管理、3、包維修、4、包排除故障。
第3條 包機人員必須按照巡回檢查的內(nèi)容,每天巡回檢查一次,特別是對安全保護設施做認真細致的檢查并做好相關記錄。
第4條 包機人員要有計劃的進行檢修,并按照備用設備情況在不影響生產(chǎn)的前提下有計劃的進行輪換檢修。
第5條 按照完好標準對照質(zhì)量標準化要求,搞好設備完好,提高設備完好率,維護檢修要填寫檢修記錄,做好歸檔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