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采購須到證照齊全有效、有相對固定場所的食品生產經營單位。
2、對采購的食品、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劑和食品相關產品進行采購查驗和索證索票,確保所購原料符合食品安全標準,并便于溯源。
3、建立采購記錄臺賬,如實記錄產品名稱、規(guī)格、數量、生產批號、保質期、供貨者名稱及聯系方式、進貨日期等內容。按四類分別記錄,即:米面油類、肉類、調味品和干貨類、食品添加劑類。(學校食堂按五類,即增加蔬菜類)
4、已由企業(yè)總部(實行統一配送經營方式)統一查驗供貨者的許可證和產品合格證明文件的,企業(yè)門店要建立總部統一配送單據臺賬。門店自行采購的產品,應當遵照以上規(guī)定執(zhí)行查驗索證索票制度。
5、按照產品品種、進貨時間先后次序有序整理、保存采購記錄及相關資料,記錄、票據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
6、采購食品時應進行感觀檢查,不得采購腐敗變質、摻雜摻假、霉變生蟲、污染不潔、有毒有害、有異味、超過保質期限的食品及原料,不得采購外觀不潔、破損、包裝標簽不符合要求或不清楚、來源不明的食品,以及病死或死因不明的畜禽、水產品及其制品。
7、所采購的預包裝食品及食品添加劑等應符合相關要求,不得采購三無標識的預包裝食品及食品添加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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