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氫站值班員和設備檢修專責人對氫站的安全防火負直接責任。
2. 氫站的防火工作必須堅持“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值班員、設備檢修專責人應熟知并嚴格執(zhí)行本崗位的《運行規(guī)程》、《檢修工藝規(guī)程》、《電力設備典型消防規(guī)程》的各項有關規(guī)定,做到“三懂三會”既懂火災危險性、懂預防措施、懂撲救方法,會使用消防器材、會處理事故、會報警。
3. 氫站值班員不準擅自允許任何車輛、外來人員進入氫站。
4. 氫站值班員著裝應符合要求,不準穿化纖衣服、穿帶鐵釘鞋、戴塑料發(fā)卡等。
5. 工作人員在進入氫站前,氫站值班員必須檢查來人的服裝、鞋以及工器具是否符合防火防爆規(guī)定,并必須要求其交出隨身所帶火種(如火柴、火機等),手機等通信工具應關機。
6. 氫站大門除出入時開啟外,其它時間必須關閉并上鎖。
7. 值班員每班不少于三次對氫站設備、現場和消防設施的安全防火檢查,發(fā)現問題應做好記錄并及時聯系處理。應每天前夜班檢查一次制氫室內氫氣含量,并確認不大于1%,否則應加強通風并向班長匯報。
8. 值班員交接班時,必須同時交接消防器材和滅火設施,保證其數量充足、完備好用、衛(wèi)生清潔。將本班防火情況及發(fā)現問題在交接班記錄中記載,并交待聯系處理情況。
9. 檢修車間設備專責人對管轄設備的安全防火情況每天至少巡視檢查一次,發(fā)現問題應立即采取措施,及時匯報、處理,并在班組巡檢記錄中如實記錄。
10. 氫系統(tǒng)周圍應設有明顯禁火標志,運行操作及檢修工作必須使用防爆工具,禁止摩擦碰撞產生火花。動火工作必須嚴格執(zhí)行動火工作標準和動火工作票制度,運行人員必須對氫系統(tǒng)徹底置換,并經氣體檢驗合格后,方可開工,堅決杜絕違章作業(yè)。
11. 氫站充氫設備或制氫、充氫、置換過程中不允許進行電氣預防性試驗工作。
12. 一旦發(fā)生火險時,立即匯報,并積極采取措施進行撲救,把損失控制到最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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