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負責消防安全工作的具體實施,在業(yè)務工作上直接對消防安全管理人和責任人負責。
(2) 健全各級消防安全組織和義務消防隊,組織演練和培訓,普及防火、滅火、自救知識。
(3) 確定安全巡查和檢查的人員、內容、部位和頻次,進行消防安全檢查和指導,提出整改措施和處理意見,消除安全隱患。
(4) 嚴格對重點部位、易燃易爆物品和危險源管理,建立消防檔案,制定滅火疏散預案。
(5) 組織落實消防設施維保和檢修工作,保證系統(tǒng)的正常運行。
(6) 參加新、改、擴建施工的安全技術措施的制定、審核和驗收工作。
(7) 實施搶險和救災,第一時間帶領專兼職消防員搶險,迅速、有效的消滅險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