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條 消防安全教育與培訓制度
一、新職工進入公司必須進行公司、部門(車間)、班組三級安全教育,經(jīng)考試合格,取得安全考核證后方可上崗。
二、職工公司內調動,應由調入部門進行安全教育;部門內部調動應由部門負責人、班組長進行教育,教育考核結果報安全保衛(wèi)部、人力資源部登記備案。
三、特殊工種的專業(yè)培訓、考核及審批,應由主管部門將學習情況及考核成績通知安全保衛(wèi)部、人力資源部登記備案。
四、對職工進行經(jīng)常性的安全教育。
五、外來施工人員由使用、接待部門負責進行安全教育。
第二條 防火巡查制度
一、每日由安全保衛(wèi)部對公司所屬區(qū)域進行一次安全巡視。
二、安全巡查內容包括:
1、用火、用電有無違章情況;
2、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通暢、安全疏散標志、應急照明是否完好;
3、消防設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標志是否在位、完整;
4、常閉式防火門是否處于關閉狀態(tài),防火卷簾下是否堆放物品影響使用;
5、消防安全重點部位的人員在崗情況;
6、其他消防安全情況;
7、電、氣設施、設備是否符合技術規(guī)范要求;
8、設備設施、安全附件和設施是否健全有效;
9、需定期檢測的設備是否定期檢測;
10、房屋基建設施是否安全可靠、是否符合國家規(guī)定;
11、現(xiàn)場有無違章操作。
三、安全巡查后認真填寫安全巡查記錄。
第三條 防火安全檢查制度
一、公司實行三級防火安全檢查制度。即公司每月進行一次防火安全檢查,部門(車間)每周進行一次防火安全檢查,班組每日進行一次防火安全檢查。
二、防火安全檢查的內容包括:
1、火災隱患的整改以及防范措施落實情況;
2、安全出口及疏散通道情況;
3、消防通道、水源情況、滅火器材配置及有效情況;
4、用火、用電有無違章情況;
5、消防安全重點部位的管理情況及重點工種人員消防知識的掌握情況;
6、易燃易爆危險品和場所防爆措施的落實情況;
7、消防(控制室)值班和防火巡查情況;
8、消防安全標志的設置、完好、有效情況。
三、消防安全檢查后認真填寫消防安全檢查記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