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協助場長、副場長負責安全生產管理工作,場長、副場長外出期間或不能履行職責時,根據授權代行場長部分安全職責。
(二)協助場長組織實施下達的“兩措”計劃,結合安全性評價等情況,協助組織編制風電場的年度“兩措”計劃,經審批后組織實施。
(三)協助場長組織開展安全性評價,推行危險點分析和預控、點檢等工作,切實落實各項現場安全措施。協助組織編制現場處置方案。
(四)協助組織場內的安全檢查,并協助落實重大事故隱患的整改。
(五)監(jiān)督檢查班組對安全生產各項規(guī)章制度執(zhí)行情況,及時糾正違章行為。
(六)協助場長做好重大危險源、特種設備、危險物品、特種作業(yè)人員、臨時聘用人員的安全管理工作。
(七)協助負責班組的安全生產教育與考核工作。
(八)協助建立本風場安全管理網。
(九)參加事故的調查處理,組織研究落實重大事故隱患的整改方案,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重復發(fā)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