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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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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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分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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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安全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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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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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百日個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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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公司規(guī)定每少1個扣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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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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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發(fā)生人身重傷、死亡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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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亡1人,扣19分;每重傷1人扣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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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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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發(fā)生五級及以上電網、設備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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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每發(fā)生1起一般及以上電網、設備事故,扣19分;
② 每發(fā)生1起五級電網、設備安全事件,扣10分;
③ 每發(fā)生1起六級電網、設備安全事件,扣5分;
④ 每發(fā)生1起七級電網、設備安全事件,扣2分;
⑤ 每發(fā)生1起八級電網、設備安全事件,扣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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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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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發(fā)生火災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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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每發(fā)生1起一般及以上火災事故,扣19分。
② 發(fā)生火災事件的,根據后果扣3~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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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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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發(fā)生六級及以上信息系統(tǒng)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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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發(fā)生1起,按照事故性質和后果扣2~8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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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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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發(fā)生本企業(yè)負主要及同等責任的重大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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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發(fā)生1起,按照事故性質和后果扣3~19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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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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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發(fā)生對公司造成較大影響的安全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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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發(fā)生1起,按照事件性質和責任大小扣5~19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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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安全重點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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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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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年”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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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未成立安全年活動組織機構,扣10分;
② 未細化“安全年”活動方案,扣5分;
③ 各單位主要負責人未對活動親自部署、未親自督辦,扣5分;
④ 沒有分管領導具體負責,扣5分;
⑤ 未制定分級管控目標,扣5分;
⑥ 未落實具體措施和要求,每項扣0.5-1分;
⑦ 活動開展不務實、走形式,每項扣0.5-1分;
⑧ 無活動記錄,每次扣0.1-0.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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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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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性評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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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安評查出問題未制定整改計劃和措施,每項扣1分;
② 安評查出問題未按期完成,每項扣1分;
③ 自查評開展不深入、不徹底的,每項扣0.2-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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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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隱患排查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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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未制定隱患排查治理實施細則,扣10分;
② 隱患排查治理工作機制不健全,扣0.1-0.5分;
③ 隱患排查治理責任落實不到位,扣0.1-0.5分;
④ 隱患治理未做到閉環(huán)管理,每項扣0.2-0.5分;
⑤ 未按期完成隱患治理,每項扣0.5-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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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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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設施標準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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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未成立組織機構,扣10分;
② 未制定安全設施標準化實施方案,扣5分;
③ 未按計劃完成安全設施標準化工作,每項扣0.2-1分;
④ 安全設施配置不完善或不符合標準要求,每項扣0.1-0.5分;
⑤ 安全設施標準化試點,未按期通過國網驗收,扣2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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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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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產反違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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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未成立反違章組織機構,扣10分;
② 反違章制度不健全,扣5分;
③ 反違章監(jiān)督檢查不到位,每發(fā)現1次扣0.1-0.5分;
④ 未對反違章檢查進行月度總結,每次扣0.2分;
⑤ 未建立反違章處罰管理檔案,每項扣0.3分;
⑥ 未對發(fā)生的違章現象進行深入分析、處罰,每發(fā)現1次扣0.1-0.5分;
⑦ 未及時對違章現象進行曝光,每發(fā)現1次扣0.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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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日常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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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監(jiān)督體系建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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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未設置獨立的安全監(jiān)督機構,扣20分;
② 未按公司要求配置安全監(jiān)督人員,扣1-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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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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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例行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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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企業(yè)負責人“四個一”要求落實不滿足要求,每項扣1分;
② 未召開季度安委會,每次扣5分;
③ 未召開月度安全分析會,每次扣5分;
④ 未召開安監(jiān)網例會,每次扣5分;
⑤ 安全分析會會議紀要不符合公司要求,每次扣0.2-0.5分;
⑥ 未召開班前會、班后會,每次扣0.2分;
⑦ 安全日學習流于形式、內容空洞,每次扣0.1-0.5分;
⑧ 未發(fā)布《月度安全簡報》,每次扣0.2分。
⑨ 上級布置的安全專項活動未及時組織傳達實施,每次扣1-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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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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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措”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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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未制定“兩措”年度計劃,扣10分;
② 未按計劃實施“兩措”,每項扣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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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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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急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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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未按公司要求健全應急預案管理體系,扣10分;
② 未按公司要求制定總體應急預案和專項預案,每項扣1分;
③ 未按要求完成應急預案備案工作,每項扣2分;
④ 未制定應急演練和培訓計劃,扣2-5分;
⑤ 未按計劃開展應急演練和培訓,每項扣0.5-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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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教育培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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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公司對各單位領導干部的安全法律法規(guī)、規(guī)程制度、《安規(guī)》考試,每出現1人次考試不及格,扣1分;
② 未制定企業(yè)安全教育培訓計劃,扣5分;
③ 未按培訓計劃實施,每項扣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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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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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秋季及其他專項安全大檢查活動開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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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未制定春秋季安全檢查工作計劃,扣10分;
② 檢查表及檢查標準制定不全面,每項扣0.2-0.5分;
③ 對自查以及公司督查發(fā)現問題整改落實不到位,每項扣0.1-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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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期報送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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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各類報表、報告、總結以及公司要求上報的其他材料未按要求上報,每次扣0.2-0.5分
② 報送材料不符合公司要求,每次扣0.2-0.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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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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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事故、突發(fā)事件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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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發(fā)生機組狀態(tài)轉變,未按規(guī)定時限、要求上報,每次扣1分;
② 發(fā)生安全事故或突發(fā)事件,未按規(guī)定時限、要求上報,根據事件性質,每次扣1-5分;
③ 發(fā)生瞞報,根據事件性質,每次扣10-1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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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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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安全事件調查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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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發(fā)生不安全事件單位未按照“四不放過”原則進行調查、分析、處理,每次扣1-5分;
② 整改措施不落實,重復發(fā)生相同不安全事件的,根據事件性質,每次扣1-5分;
③ 未按時報送事故調查報告,每次扣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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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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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安排的其他工作完成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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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滿足要求扣0.1-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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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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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層單位工作不到位,對公司造成負面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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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性質不同,每次扣1-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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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獎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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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管理典型經驗被公司推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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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項加1-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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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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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色完成公司安排的工作任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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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項加1-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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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位獲得國家電網或省級以上級別先進安全獎項(含安全專項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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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項加3-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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