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所有移動電具的絕緣電阻不應小于2MΩ,引線和插頭應完整無損,引線必須用三芯(單相電具)、四芯(三相電具)堅韌橡皮線或塑料護套軟線,截面至少0.5mm,引線不得有接頭,不宜過長,一般不超過5m。
2、所有移動電具宜裝動作電流小于或等于30 mA、動作時間不大于0.1s的漏電保安器。
3、36V以下低電壓線路裝置應整齊清楚,所有的插座必須為專用插座。
4、所有燈具、開關、插銷應適應環(huán)境的需要,如在特別潮濕有腐蝕性蒸氣和氣體、有易燃易爆和場所和戶外等處,應分別采用合適的防潮、防爆、防雨的燈具和開關。
5、220V燈頭離地高度應符合下列規(guī)定:
5.1潮濕、危險場所和戶外,不低于2.5m
5.2生產(chǎn)車間、辦公室等一般不低于2 m
5.3必須放低時,不應低于1 m,但從燈頭到高地2 m處的燈線要加絕緣套管,并對燈具采取防護措施
6、開關和插座離地高度不低于1.3 m,插座也可低裝,但離地不應低于15cm。
7、局部照明及移動式和提燈工作電壓應按其工作環(huán)境選擇適當?shù)陌踩妷?,機床或鉗工臺上的照明燈應用36V及以下的低電壓,鍋爐、蒸發(fā)器和其它金屬容器內(nèi)的行燈電壓不允許超過12V,低壓燈的導線和電具絕緣強度不低于交流250V。
8、插座或開關應完整無損、安裝牢固、外殼或罩蓋應完好、操作靈活、接頭可靠。
9、露天的燈具、開關應采用防雨式,安裝必須牢固可靠。
10、不亂拉、亂接臨時線、臨時燈,生產(chǎn)需要應辦理臨時線申請手續(xù),定期檢查,過期折除。
11、臨時線為絕緣良好的橡皮線,懸空和沿墻敷設,架設時戶內(nèi)離地高度不得低于2.5 m,戶外不得低于3.5 m,臨時線與設備、水管、熱水管、門窗等距離應在0.3 m以外,與道路交叉處不低于6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