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總則:
安全防護用具是安全施工中的輔助設施,關鍵的時候起到一定的安全保證作用,為此,對下列用具制訂本制度。
2、安全網:
2.1安全網應使用權用經過勞動部門鑒定的合格廠家的產品,否則不得使用。
2.2安全網應存放在通風干燥處,以免變質。
2.3使用前應經過仔細檢查,方能使用。
2.4每年應定期檢驗一次,并作好記錄。
2.5應有專人負責管理,超過使用年限,無可靠檢驗依據,一律不得使用。
3、安全帽:
3.1使用前必須檢查有無裂紋,彈性帶是否完好。
3.2安全帽使用期為3年,超過使用年限要作檢定。
3.3安全帽不準當凳子座。
4、安全帶:
4.1凡高處作業(yè)人員,必須系安全帶。
4.2使用前應檢查其生產廠家,是否經過鑒定合格,否則不得使用。
4.3使用前應檢查有無損壞、變質、卡環(huán)是否有裂紋,彈跳性能是否良好。
4.4安全帶應掛在牢固的結構上,防止被尖銳物磨損,防止接觸火源。
4.5每6個月應檢查一次,并作好記錄,不合格的要報廢,試驗過的不準再用。
4.6凡應系安全帶作業(yè)的場所,不掛安全帶,一經發(fā)現,按獎懲辦法中的違章作業(yè)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