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遵守國家法律法規(guī),遵守公司章程及各項規(guī)章制度。
2、遵守勞動合同,自覺履行勞動合同條款規(guī)定的義務。
3、員工應遵守下列事項:
A、盡忠職守,服從領導,不得有陽奉陰違或敷衍的行為,否則考核10分每次,如影響生產,按通則考核。
B、不得經營與本公司類似及職務上有關的業(yè)務,或兼任其他企業(yè)的職務,否則交由人力資源部考核。
C、全體員工必須時常鍛煉自己的工作技能,以達到精益求精,提高工作效益。
D、不得泄漏業(yè)務或職務上的機密,或假借職權,貪污舞弊,接受招待或以公司名義在外招搖撞騙,負責按國家及公司有關規(guī)定處罰。
E、員工于工作時間內,未經批準不得接見親友或與來賓參觀者談話,如確因重要事故須會客時,應經主管人員核準在指定的地點,時間不得超過15分鐘,否則考核10分每次。
F、不得攜帶違禁品,危險品或與生產無關物品進入工作場所,否則根據國家及公司規(guī)定處罰。
G、不得私自攜帶公物(包括生產資料及復印件)出廠,否則根據所帶物品重要性處罰。
H、未經主管或部門負責人的允許,嚴禁進入變電室、質量管理室、倉庫及其它禁入重地,負責考核20分每次。
I、工作期間不準任意離開崗位,如須離開應向主管人員請準后方可離開,負責考核10分每次。
J、員工在作業(yè)開始時間不得怠慢拖延,作業(yè)時間中應全神貫注,嚴禁看雜志、報紙以及玩手機,以便增進工作效率并防危險,否則考核10分每次。
K、應同力合作、同舟共濟,不得吵鬧、斗毆、搭訕或互為聊天閑談,或搬弄是非,擾亂秩序,否則,吵鬧的經過制止,仍不停止的考核10分每次。
L、全體員工必須了解,唯有努力生產,提高質量,才能獲得獎金,以達到互相合作,勞資兩利的目的。
M、各級主管負責人必須注意本身涵養(yǎng),領導所屬員工,同舟共濟,提高工作者情緒,使部屬精神愉快,在職業(yè)上有安全感。
N、員工每日統(tǒng)一著裝廠服,佩戴工作證,進入工廠,工裝必須保持整潔。進入生產廠區(qū)不準穿高跟鞋、拖鞋。員工不得將書報及其它一切與生產無關的物品帶入車間,水杯、安全帽應整齊排放于指定地點,并保持清潔。
O、在下班前,清掃工作區(qū)域,做到擺放規(guī)范、干凈整潔。
P、按規(guī)定時間上、下班,不得無故遲到、早退。
Q、員工應愛惜公司財物,不可隨意損壞或占為已有。
R、員工應自覺維護公司聲譽,凡個人意見涉及公司者未經許可不要對外發(fā)表。
S、公司提倡忠誠真實,做到對公司忠誠,對工作不撒謊,不隱瞞事實,任何有悖于此的行為,都不被公司接受,嚴禁為個人目的而偽造任何證件,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