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目的
為了認真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堅持“以人為本”,保障施工生產安全,提高生產人員安全意識,消除人的不安全因素,防止和杜絕各類生產安全事故,明確公司安全技術交底工作程序,依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施工企業(yè)安全檢查標準》等相關的要求,結合公司裝飾裝修工程施工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二)適用范圍
適用于公司在建的各個裝飾裝修工程。
(三)職責
1、公司技術負責人負責專項技術方案的安全技術交底;
2、項目負責人和專項技術負責人負責分部(分項)工程的安全技術交底;
3、安全員負責安全技術交底工作的監(jiān)督、檢查。
(四)主要內容和編寫要求
1、在進行施工技術交底的同時要進行安全技術交底。 目的是為了使參與施工的人員,明確施工生產的技術要求、安全生產要點,做到心中有數(shù),同時也增強安全生產的法制觀念。
2、安全技術交底應當分級進行、分級管理。
1)項目經理部總工程師會同現(xiàn)場負責人向有關施工人員和勞務隊伍負責人和技術負責人進行交底;
2)專項技術負責人要對所管轄的施工人員進行詳盡的安全技術交底;
3)分部(分項)工程的技術負責人要對所管轄的班組的工長進行分部(分項)工程安全技術交底,并對其向操作班組所進行的安全技術交底進行監(jiān)督與檢查。各級安全技術交底必須結合具體操作部位,貫徹安全技術措施,明確關鍵部位的安全生產要點、操作要點、注意事項及保證安全生產的措施;對關鍵工序、部位、新技術等應用推廣項目,應反復細致地進行交底。
3、安全技術交底是建筑施工安全技術措施貫徹與落實的根本保證和途徑,必須體現(xiàn)安全措施的全面性、針對性、可行性、法令性和安全性,必須履行審批、接受人簽字手續(xù)。
4、施工現(xiàn)場的不安全因素是隨著工程形象進度等因素的變化而改變,安全工作也應進行動態(tài)管理,雖然各工區(qū)的工作內容相同,但由于施工部位不同、作業(yè)環(huán)境不同,需根據(jù)這一不同情況,再做交底。
5、在多工種交叉作業(yè)時,應向有關作業(yè)工種進行安全技術措施和勞動保護要求及安全防護措施等方面的安全技術交底。
6、安全技術交底工作,是施工負責人向施工作業(yè)人員進行職責落實的法律要求,必須履行簽字手續(xù),施工負責人、生產班組、現(xiàn)場安全員三方各留一份。
7、安全技術交底主要包括兩方面的內容:一是在施工方案基礎上進行的,按照施工方案的要求,對施工方案進行細化和補充;二是要將操作者的安全注意事項講明,保證操作者的人身安全。分包單位工程項目的技術人員要向作業(yè)班組進行安全技術措施交底;作業(yè)班組要對作業(yè)人員進行班前交底。
8、分部(分項)工程的劃分,參考《建筑工程施工質量驗收統(tǒng)一標準》(GB 50300-2001)的有關規(guī)定。
9、“安全技術交底記錄”的填寫參考附件
(五)本制度由公司安全科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