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常常聽到對于一些做錯事情的人,領導批評之后就會說上一句“下不為例”,意思是說,給犯了錯誤的人以改過自新的機會,從而達到教育人、挽救人的目的。由此看來,“下不為例”的愿望是好的,在一定程度上確實能夠對事物發(fā)展和工作的開展起到積極的作用。但也應看到,如果不能很好地把握“下不為例”的使用尺度,不僅不能起到應有的促進作用,相反往往會事與愿違,造成適得其反的后果。因此,在抓安全生產工作時更應當慎用“下不為例”口頭禪。
在我們在電力安全生產中常見到這樣一種情況:個別職工對企業(yè)制訂的規(guī)章制度執(zhí)行有誤,特別是在具體的操作中“習慣性”違章,這樣做雖然一時不會出現(xiàn)事故,但卻難免會埋下事故隱患。而此時個別領導和安全員則往往對其指出錯誤和進行批評教育之后會附上一句“下不為例”的話語便萬事大吉。這種做法就會促使一些“習慣性”違章在生產現(xiàn)場更加習慣性地出現(xiàn)。
在電力安全工作中,一旦“下不為例”使用頻繁或不當,超過其安全生產本身適用的“度”,就會造成職工思想麻痹、規(guī)章制度執(zhí)行松弛,養(yǎng)成習慣性違章的不良習慣。所以“下不為例”不但不能達到教育人的目的,相反還可能會使一些職工鉆“下不為例”的空子,甚而造成安全意識喪失的嚴重后果。任何事物的發(fā)展都存在著一個“度”,安全生產的“下不為例”也不例外。我們要充分貫徹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只有以“安全無小事”為宗旨進一步增強安全防范意識,才能確保安全生產的順利進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