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期以來,由于架設工具本身及其構造技術和使用安全管理工作處于較為落后的狀態(tài),致使因腳手架而引發(fā)的生產安全事故的發(fā)生率較高。有關統(tǒng)計表明:在中國建筑施工系統(tǒng)每年所發(fā)生的傷亡事故中,大約有1/3左右直接或間接地與架設工具及其使用的問題有關,因此,對腳手架的工藝選擇、搭設形式、構造、及搭設過程等不可忽視。
腳手架的安全技術管理,包括方案設計、安全技術交底、搭設過程控制、檢查檢驗等方面的工作,也是安全監(jiān)督和檢查的重要內容。
一、腳手架施工方案及安全技術交底
施工現場非模板支撐系統(tǒng)的外腳手架,按照建筑物立面上設置狀態(tài),通常主要分為落地、懸挑、掛式、吊籃和附著升降五種常見形式。在腳手架施工中,應先編制施工方案并進行設計計算,施工過程中應嚴格方案的執(zhí)行及檢驗過程,避免事故的發(fā)生。單位工程腳手架安全專項施工方案應重點依據《建筑施工扣件式鋼管腳手架安全技術規(guī)范》(JGJ130-2002)和《建筑施工安全檢查標準》(JGJ59-99)有關要求,結合施工現場實際情況,由該項目技術人員編寫。
腳手架工程施工方案應該包括以下具體內容:工程概況、編制依據、施工組織、設計計算、質量要求、安全技術要求、施工詳圖、大樣圖、驗收及檢查程序、應急救援等主要內容。
腳手架方案編寫完成后,應按照有關審批程序報施工單位技術負責人審批,最后由監(jiān)理單位審查施工組織設計中的安全技術措施或者專項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并經單位工程總監(jiān)理工程師審批簽字后,方可實施。根據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部對于危險性較大的工程施工方案進行專家論證的要求,對于超過30米的腳手架工程:高度超過24m的落地式鋼管腳手架、附著式升降腳手架,包括整體提升與分片式提升、懸挑式腳手架等的專項施工方案還需要進行專家論證后才能實施。
各種腳手架搭設安裝前,項目技術負責人依據腳手架搭設方案要求向作業(yè)班組進行書面全技術交底,交底后履行簽字手續(xù),本人必須簽字。安全技術交底內容應以腳手架搭設施工方案的主要內容為基礎,同時還應包括、腳手架搭設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作業(yè)中的安全防護要求等。安全技術交底根據工程特點、現場環(huán)境的實際情況注重針對性和實用性。
二、腳手架的搭設過程
搭設腳手架必須由專業(yè)架子工擔任,并按國家標準《特種作業(yè)人員安全技術考核管理規(guī)則》考核合格,持證上崗。上崗人員在施工前,工程安全負責人應組織人員進行安全知識培訓,做好施工的準備。根據施工方案做出設備材料計劃表,組織設備、材料、工具的加工、采購等準備工作。質量要求:要保證所選取的原材料的材質、力學性能及幾何尺寸均符合國家標準要求,有質量保證書和材質單。對所用原材料進行抽樣檢驗,關鍵部位如承力框架、拉桿、鋼管、電動提升機構、穿墻螺栓等有焊縫檢驗探傷報告、產品合格證。質量證明文件包括購物發(fā)票復印件、合格證及檢測資料等。腳手架管、扣件、腳手板等產品質量證明文件由材料員及時交資料員保存,作為產品質量符合性的證據。
腳手架搭設過程中,施工現場的安全管理人員應進行巡視和檢查,發(fā)現違章作業(yè)或隱患及時制止,問題重大的應報告項目經理。現場監(jiān)理人員也應對施工過程中違章作業(yè)的人員的行為進行制止,發(fā)現問題及時下達相應指令。搭設、升降時應有警戒線,并有專人擔任警戒工作。
三、腳手架的驗收
腳手架搭設完成后,應根據實際情況分段、分部位,由工程項目部負責召集技術、安全和搭設班組及組織相關單位按照施工組織設計、腳手架施工方案及相關的變更文件的所列內容進行驗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同時,腳手架使用中,應定期檢查下列項目:
1、桿件的設置和連接,連墻件、支撐、門洞桁架等的構造是否符合要求;
2、地基是否積水,底座是否松動,立桿是否懸空;
3、扣件螺栓是否松動;
4、高度在24m以上的腳手架,其立桿的沉降與垂直度的偏差是否符合《建筑施工安全檢查標準》(JGJ59-99)的規(guī)定;
5、安全防護措施是否符合要求;
6、是否超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