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為中央企業(yè)員工,實際聘用單位為分公司,勞動合同與總公司簽訂。注冊終審時由于:申請表上的聘用單位名稱與勞動合同不符。無法通過注冊安全工程師注冊
已電話溝通解答。 您好!感謝您對注冊安全工程師工作的關注! 根據(jù)《注冊安全工程師管理規(guī)定》第十一條至第十五條規(guī)定,申請注冊應當提交申請人與聘用單位簽訂的勞動合同。注冊申請表中所填聘用單位名稱,應當與勞動合同聘用單位名稱完全一致。具體申請材料相關要求,可參考中級注冊安全工程師注冊管理系統(tǒng)注冊說明(參考網(wǎng)址:http://rmocse.chinasafety.ac.cn/help/manual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