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領導: 應急管理部《關于宣布失效一批安全生產文件的通知》應急〔2018〕32號 中已宣布《國家安全監(jiān)管總局辦公廳關于加油站采用阻隔防爆技術改造安全距離核定有關問題的復函》安監(jiān)總廳管三函〔2013〕181號失效,我的問題是現有加油站汽、柴油罐再遇到類似外部安全距離不符合要求的,是否仍然可以加裝阻隔防爆裝置? 急盼回復為感!
您好,《AQ/T 3001-2021加油(氣)站油(氣)儲存罐體阻隔防爆技術要求》《AQ/T 3002-2021阻隔防爆橇裝式加油(氣)裝置技術要求》2項推薦性行業(yè)標準由應急管理部2021年第3號公告發(fā)布,自2021年8月1日起施行。國家鼓勵采用推薦性標準。感謝您的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