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9.6??? 跟蹤檢查中新發(fā)現缺陷的,可以按照本部分3的規(guī)定進行詳細檢查。新的詳細檢查需與正在進行的跟蹤檢查相互分離,在跟蹤檢查結束后方能實施。
??????? 第10條 信息通報和反饋
??????? 10.1?? 滯留信息通報
??????? 10.1.1 對船舶采取滯留措施,實施檢查的海事管理機構應在檢查結束后2個工作日內填寫《NOTIFICATION OF DETENTION OF SHIP》通報船旗國政府。將外國籍船舶檢查信息輸入港口國監(jiān)督計算機信息系統(tǒng)的,視為已經通報國際海事組織。
??????? 10.1.2 如導致滯留的缺陷與認可組織有關的,實施檢查的海事管理機構應當填寫《NOTIFICATION OF DETENTION OF SHIP》通報相關的認可組織。
??????? 10.1.3 解除船舶滯留,實施滯留的海事管理機構應填寫《NOTIFICATION OF RELEASEOF SHIP》通報船旗國政府。
??????? 10.2?? 跟蹤檢查信息通報和反饋
??????? 10.2.1 如果船舶存在的缺陷需要相關海事管理機構或《亞太地區(qū)港口國監(jiān)督諒解備忘錄》成員當局實施跟蹤檢查的,實施檢查的海事管理機構應當填寫《REPORT OF DEFICIENCIES NOT FULLY RECTIFIED OR ONLY PROVISIONALLY REPAIRED》,在船舶離港后1個工作日內,將有關信息通報相關海事管理機構或者《亞太地區(qū)港口國監(jiān)督諒解備忘錄》成員當局。
??????? 10.2.2 如船舶在預抵日期之后7日內,未按計劃抵達港口,計劃抵達港口海事管理機構應在預抵日期之后第8日起,2個工作日內填寫《REPORT TO THE NOTIFYING AUTHORITY》通知請求實施跟蹤檢查的相關海事管理機構或《亞太地區(qū)港口國監(jiān)督諒解備忘錄》成員當局。
??????? 10.2.3 應其他海事管理機構或《亞太地區(qū)港口國監(jiān)督諒解備忘錄》成員當局要求,對船舶實施跟蹤檢查后,檢查港海事管理機構應填寫《REPORT OF ACTION TAKEN TO THE NOTIFYING AUTHORITY》,在2個工作日內將檢查情況反饋給相關海事管理機構或《亞太地區(qū)港口國監(jiān)督諒解備忘錄》成員當局。
??????? 10.2.4 與《亞太地區(qū)港口國監(jiān)督諒解備忘錄》成員當局有關的跟蹤檢查信息應抄報中國海事局。
??????? 10.3?? 與保安有關的信息通報
??????? 10.3.1 擬對外國籍船舶采取 “驅逐船舶出港”措施的,由中國海事局批準后實施并統(tǒng)一通報相關船旗國政府和國際海事組織,通知有關船舶檢驗機構或認可組織。
??????? 10.4?? 信息通報的方式和記錄
??????? 10.4.1 海事管理機構應使用包括電子郵件、傳真在內的各種有效手段通報港口國監(jiān)督檢查信息。
??????? 10.4.2 采用電子郵件或傳真等傳統(tǒng)方式通報港口國監(jiān)督檢查信息應記錄發(fā)送的時間和對方聯系方式備查。
??????? 第11條 信息錄入
??????? 11.1?? 港口國監(jiān)督檢查信息應在檢查后5日內輸入港口國監(jiān)督計算機信息系統(tǒng)。
??????? 第12條 歸檔
??????? 12.1?? 實施檢查的海事管理機構應建立港口國監(jiān)督檢查檔案。檢查檔案應包括下列內容:
??????? 12.1.1 港口國監(jiān)督檢查報告,或其復印件(適用于跟蹤檢查);
??????? 12.1.2 船舶安全檢查復查申請(如有);
??????? 12.1.3 船舶安全檢查復查或跟蹤檢查記錄材料(如有);
??????? 12.1.4 《NOTIFICATION OF DETENTION OF SHIP》(如有);
??????? 12.1.5 《NOTIFICATION OF RELEASE OF SHIP》(如有);
??????? 12.1.6 《REPORT OF DEFICIENCIES NOT FULLY RECTIFIED OR ONLY PROVISIONALLY REPAIRED》(如有);
??????? 12.1.7《REPORT TO THE NOTIFYING AUTHORITY》》(如有);
??????? 12.1.8 REPORT OF ACTION TAKEN TO THE NOTIFYING AUTHORITY(如有);
??????? 12.1.9 其他說明性材料(如有)。
??????? 12.2?? 每次港口國監(jiān)督檢查應單獨建立檔案,相關材料應在檢查后5個工作日內歸檔。港口國監(jiān)督檢查檔案應至少保存2年。
??????? C 部分 船旗國監(jiān)督檢查
??????? 第1條 目標船選擇
??????? 1.1??? 海事管理機構應收集在本轄區(qū)停泊、作業(yè)船舶的信息。船舶信息的收集,可結合船舶動態(tài)管理系統(tǒng)等相關信息系統(tǒng)進行。
??????? 1.2??? 經海事管理機構檢查的船舶,自檢查完畢之日起六個月內不再進行檢查,但下列船舶除外:
??????? 1.2.1? 客船、油船、液化氣船、散裝化學品船;
??????? 1.2.2? 發(fā)生水上交通事故或者污染事故的船舶;
??????? 1.2.3? 被舉報低于安全、防污染、保安等要求的船舶;
??????? 1.2.4? 新發(fā)現存在若干缺陷的船舶;
??????? 1.2.5? 依選船標準核算具有較高安全風險指數的船舶;
??????? 1.2.6? 連續(xù)兩次及以上由同一海事管理機構實施船舶安全檢查的;
??????? 1.2.7? 中華人民共和國海事局指定檢查的船舶。
??????? 第2條 初步檢查
??????? 2.1??? 檢查員應對船舶進行巡視,獲得船舶總體狀況的印象。
??????? 2.2??? 核查船舶證書、文書和船員證件及缺陷的糾正情況。
??????? 2.3??? 船舶兩年內接受過詳細檢查且在2.1、2.2 所述檢查過程中未發(fā)現安全、防污染、保安等方面存在明顯缺陷或者隱患,檢查員應結束檢查,并按照本部分第5條的相關規(guī)定簽發(fā)“檢查報告”交船方。
??????? 第3條 詳細檢查
??????? 3.1??? 船舶存在前述1.2.2、1.2.3、1.2.4 和1.2.6款所述情形的,或在跟蹤檢查中新發(fā)現若干明顯缺陷的,應進行詳細檢查。其中1.2.4款所述若干缺陷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內容:
??????? 3.1.1? 缺少適用的法規(guī)、規(guī)范或國際公約要求的設備或布置;
??????? 3.1.2? 法規(guī)、規(guī)范或國際公約要求證書無效,或不在船上,或不完整;
??????? 3.1.3? 缺少適用的法規(guī)、規(guī)范或國際公約要求的的文書;
??????? 3.1.4? 船舶存在可對船舶結構、水密或風雨密完整性構成嚴重威脅的缺陷;
??????? 3.1.5? 船舶在安全、防污染設備方面存在嚴重缺陷;
??????? 3.1.6? 船長或船員不熟悉涉及船舶安全和防污染的基本操作,或未執(zhí)行這些操作;
??????? 3.1.7? 誤發(fā)射遇險報警信號后,未正確執(zhí)行取消程序;
??????? 3.1.8? 安全管理體系運行存在嚴重不符合或一般不符合所規(guī)定的情形。
??????? 3.2??? 開展詳細檢查,檢查員應告知船方詳細檢查的理由。
??????? 第4條 缺陷判斷和處理
??????? 4.1??? 檢查員應當根據我國有關法律法規(guī)及適用的國際公約,正確運用專業(yè)知識,準確判斷船舶是否存在缺陷。
??????? 4.2??? 檢查員應根據船舶檢查情況,結合本港船舶修理能力及實施檢驗的可行性,參照《船舶安全檢查缺陷處理指導原則》,提出下列一種或者幾種缺陷處理意見:
??????? 4.2.1? 開航前糾正;
??????? 4.2.2? 在開航后限定的期限內糾正;
??????? 4.2.3? 滯留;
??????? 4.2.4? 限制船舶操作;
??????? 4.2.5? 責令船舶駛向指定區(qū)域;
??????? 4.2.6? 法律、行政法規(guī)或者國際公約規(guī)定的其他措施。
??????? 第5條 檢查報告
??????? 5.1??? 檢查結束后,檢查員應簽發(fā)《船旗國監(jiān)督檢查報告》。
??????? 5.2??? 檢查員填寫《船旗國監(jiān)督檢查報告》,缺陷描述應詳盡準確,使用專業(yè)術語,標明缺陷處理意見,簽名并加蓋船舶安全檢查專用章。
??????? 5.3??? 對于缺陷處理意見為滯留的,檢查員應在《船旗國監(jiān)督檢查報告》相應欄目中注明理由。滯留理由的書寫規(guī)范及內容可參照《船舶安全檢查缺陷處理指導原則》,
??????? 5.4??? 船旗國監(jiān)督檢查的滯留理由,必須是有關法律、行政法規(guī)、規(guī)章、船舶法定檢驗技術規(guī)則、強制性規(guī)范對應條款的索引。
??????? 5.5??? 《船旗國監(jiān)督檢查報告》應嚴格按照《船旗國監(jiān)督檢查記錄簿》填寫說明填寫?!洞靽O(jiān)督檢查報告》填寫完畢后,加蓋船舶安全檢查專用章?!洞靽O(jiān)督檢查報告》一式二聯,第一聯留存《船旗國監(jiān)督檢查記錄簿》內,第二聯由海事管理機構留存。
??????? 第6條 滯留和解除滯留
??????? 6.1??? 對船舶實施滯留應按下述程序進行:
??????? 6.1.1? 檢查組組長應盡快將有關情況報告本單位“指定負責人”。
??????? 6.1.2? “指定負責人”應在半小時內將是否采取滯留措施的決定通知檢查組組長。如檢查組組長在半小時內未接到 “指定負責人”通知的,可視為已同意。
??????? 6.1.3? 檢查組組長在接到 “指定負責人”同意采取滯留措施的通知后,在《船旗國監(jiān)督檢查報告》相應的“處理意見”欄中簽注滯留缺陷處理代碼,注明依據,必要時也應注明行動代碼。
??????? 6.2??? 解除船舶滯留按照下述程序:
??????? 6.2.1? 實施復查的檢查組組長應盡快將復查結果報告本單位“指定負責人”。
??????? 6.2.2? “指定負責人”應在半小時內將是否解除船舶滯留措施的決定通知檢查組組長。如果檢查組組長在半小時內未接到 “指定負責人”的通知,則可視為已同意。
??????? 6.2.3? 檢查組組長在接到 “指定負責人”同意采取解除滯留措施通知后,應在《船旗國監(jiān)督檢查報告》“處理意見”欄內簽注相應的缺陷處理代碼。
??????? 第7條 復查
??????? 7.1??? 對導致滯留、限制船舶操作的缺陷,海事管理機構收到船舶提出的復查申請,應安排檢查員登輪復查。
??????? 7.2??? 對其他缺陷,船舶自愿申請復查的,海事管理機構如無特別原因也應安排檢查人員登輪復查。不能登輪復查的,海事管理機構應及時告知申請人具體原因并作文字記錄備查。
??????? 7.3??? 復查內容應限于檢查報告中船舶申請復查的缺陷的糾正情況。
??????? 7.4??? 檢查員應及時解除復查合格缺陷的處理措施,加蓋船舶安全檢查復查合格章,并在原“檢查報告”上簽注復查意見、復查日期、簽名并加蓋船舶安全檢查專用章。
??????? 7.5??? 按照規(guī)定收取復查費用和相應的交通費用。
??????? 第8條 跟蹤檢查
??????? 8.1??? 海事管理機構可以根據需要對船舶糾正缺陷的情況進行跟蹤檢查。
??????? 8.2??? 如果船舶存在的缺陷未完全糾正或僅臨時修理,不管是否滯留船舶,實施檢查的海事管理機構應當按照本部分9.2.1的規(guī)定,請求其他海事管理機構對到港船舶缺陷的糾正情況進行跟蹤檢查。
??????? 8.3??? 根據其他海事管理機構請求實施跟蹤檢查,應按照本部分9.2.3的規(guī)定及時反饋檢查情況。
??????? 8.4??? 跟蹤檢查中新發(fā)現明顯缺陷的,可以按照本部分第3條的規(guī)定進行詳細檢查。新的詳細檢查需與正在進行的跟蹤檢查相互分離,在跟蹤檢查結束后方能實施。
??????? 第9條 信息通報和反饋
??????? 9.1??? 滯留信息通報
??????? 9.1.1? 對中國籍船舶采取滯留、禁止船舶進港或者驅逐船舶出港措施,檢查港海事管理機構應在3個工作日內填寫《船舶安全檢查信息通報表》,并附簽發(fā)的《船旗國監(jiān)督檢查報告》,通報船籍港海事管理機構。滿足下述條件應視為已履行了前述通報船籍港海事管理機構的義務:
??????? 9.1.1.1實施檢查的海事管理機構和受檢船舶的船籍港海事管理機構均應用船舶動態(tài)管理系統(tǒng),且;
??????? 9.1.1.2實施檢查的海事管理機構在船舶安全檢查結束后1個工作日內將檢查信息準確輸入船舶動態(tài)系統(tǒng)的。
??????? 9.1.2? 導致滯留的缺陷如與船舶檢驗機構或發(fā)證機構有關的,檢查港海事管理機構填寫《船舶安全檢查信息通報表》直接通報相關的船舶檢驗機構或發(fā)證機構。
??????? 9.2??? 跟蹤檢查信息的通報和反饋
??????? 9.2.1? 如果船舶存在的缺陷需要相關海事管理機構實施跟蹤檢查的,實施檢查的海事管理機構應在《船舶簽證簿》中簽注,并填寫《船舶安全檢查信息通報表》,在船舶離港后1個工作日內,將有關信息通報給相關海事管理機構實施跟蹤檢查。
??????? 9.2.2? 如船舶在預抵日期之后7日內,未按計劃抵達港口,計劃抵達港口海事管理機構應填寫《船舶安全檢查信息通報表》,在預抵日期之后第8日起,2個工作日內通知相關海事管理機構。
??????? 9.2.3? 應其他海事管理機構要求,對船舶實施跟蹤檢查后,實施跟蹤檢查的海事管理機構應填寫《船舶安全檢查信息通報表》,在2個工作日內將檢查情況反饋給相關海事管理機構。
??????? 9.3??? 信息通報的方式和記錄
??????? 9.3.1? 海事管理機構應使用包括船舶動態(tài)管理系統(tǒng)、電子郵件、傳真在內的各種有效手段通報船舶安全檢查相關信息。
??????? 9.3.2? 采用電子郵件或傳真等傳統(tǒng)方式通報船舶安全檢查信息應記錄發(fā)送的時間和對方聯系方式備查。
??????? 第10條 信息錄入
??????? 10.1?? 船旗國監(jiān)督檢查信息應在檢查后2個工作日內輸入船舶動態(tài)管理系統(tǒng)。
??????? 第11條 歸檔
??????? 11.1?? 實施船舶安全檢查的海事管理機構應建立船旗國監(jiān)督檢查檔案。檢查檔案應包括下列內容:
??????? 11.1.1 船旗國監(jiān)督檢查報告;
??????? 11.1.2 船舶安全檢查復查申請(如有);
??????? 11.1.3 船舶復查或跟蹤檢查記錄材料(如有);
??????? 11.1.4 《船舶安全檢查信息通報表》(如有);
??????? 11.1.5 船舶安全檢查信息通報記錄(如有);
??????? 11.1.5 其他說明性材料(如有)。
??????? 11.2?? 每次船旗國監(jiān)督檢查應單獨建立檔案,相關材料應在檢查后5 個工作日內歸檔。船旗國監(jiān)督檢查檔案應至少保存2年。
??????? D 部分 小型船舶的安全檢查
??????? 1????? 本部分所指小型船舶是指200總噸或主機功率750千瓦以下的中國籍海船以及50總噸或主機功率36.8千瓦以下的中國籍內河船舶。
??????? 2????? 對小型船舶實施船舶安全檢查適用本部分規(guī)定。
??????? 3????? 對小型船舶實施安全檢查,初步檢查與詳細檢查應合并進行,檢查人員可通過查閱證書、文書以及相關記錄、現場核查、詢問、要求船員測試和操縱船舶設施、設備、演習等方式檢查A部分3適用部分的內容,并收集缺陷支持證據。
??????? 4????? 小型船舶安全檢查報告填寫參照C部分第5條的規(guī)定進行。
??????? 5????? 檢查人員根據專業(yè)判斷,現場決定是否滯留小型船舶。
??????? 6????? 小型船舶安全檢查復查參照C部分第7條的規(guī)定進行。
??????? 7????? 小型船舶安全檢查跟蹤檢查參照C部分第8條的規(guī)定進行。
??????? 8????? 小型船舶安全檢查信息錄入參照C部分第10條的規(guī)定進行。
??????? E 部分 附則
??????? 1????? 船舶安全檢查實行組長負責制,組長一般由持證等級較高的檢查員擔任,或由實施檢查的海事管理機構指定。
??????? 2????? 定義
??????? 2.1??? 復查是指海事管理機構應船方申請實施的,旨在驗證船舶申請復查的缺陷是否按規(guī)定糾正的檢查。
??????? 2.2??? 跟蹤檢查是指海事管理機構主動實施的,旨在驗證船舶存在的缺陷是否按規(guī)定糾正的檢查。
??????? 2.3??? 指定負責人是指由相關海事管理機構授權,負責對檢查員提出的滯留船舶的處理意見進行復核并給予答復的人員。指定負責人一般應具有對應的檢查員資質。
??????? 2.4??? 其他說明性材料包括證明船舶缺陷真實存在的各種資料,如文字說明、錄音、錄像和照片等,以及海事管理機構不能履行復查職責的書面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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