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氧站工作人員應嚴格遵守操作規(guī)程,密切注意各部位壓力和溫度的變化,嚴禁超壓超溫運行,所戴的手套禁止沾油脂。氧壓機不準缺水和斷水,其上、下密封圈效果良好,以免油被活塞桿帶入氣缸,造成不堪設想的后果。
加強對制氧操作人員的安全操作知識教育,使之掌握防范措施,提高排除故障的能力是防止傷害事故的重要一環(huán)。
1 設備檢查
1.1 制氧站內平面布置。
1.1.1氧氣站生產多種產品需要灌瓶和貯瓶時,灌氧間,空瓶間和實瓶間應分別設置。
1.1.2 若空瓶、實瓶在同一灌氧間內時,空瓶和實瓶必須分開存放,并用墻隔開,不得直通。數量不得超過50瓶???、實瓶之間可合并,但要用欄桿相隔。
1.1.3 空瓶間、實瓶間應設裝卸平臺,平臺寬一般為2m,平臺高度按氣瓶運輸工具的高度確定,一般高出地平0.4~1.1m。裝卸臺應備有防漏、防火設施。
1.1.4 灌氧車間的生活室應與灌瓶間和實瓶間隔開。
1.1.5 制氧站房四周,應設圍墻或柵欄。
1.2 站房建筑與結構
1.2.1制氧生產過程的火災危險性屬乙類,主要車間建筑物的耐火等級不宜低于二級。
1.2.2 氧氣壓縮機間、氧氣貯氣囊間、灌瓶間、空瓶間、貯氣罐間、凈化間等相互之間及與其毗連的房間,應采用無孔洞、管道,且耐火極限不低于1.5h的防火墻隔開,隔墻上的門的耐火極限應不低于0.6h。
1.2.3 堿液設備周圍的地面,應有防止堿液腐蝕的措施。灌瓶間和實、空瓶間的地面為瀝青混凝土,且平整,不起灰塵,耐磨,防滑。
1.2.4 液氧槽附近0.9m范圍內,不應鋪設瀝青路面,液氧槽的基礎應用難燃燒材料建造。
1.2.5 氧氣壓縮機間、凈化間和貯氣罐間均應有安全出口。
1.2.6 主要生產車間的門窗向外開,木制門窗涂防火漆。灌瓶間、實瓶間和貯氣囊間以及獨立的瓶庫的門窗玻璃,均應涂白色或采用毛玻璃,以防陽光直射氣瓶或氣囊。
1.3 設備布置
1.3.1 設備的布置應方便安裝、操作和維修,并符合以下規(guī)定:
1) 設備之間凈距,一般為1.5m
2) 設備為雙排布置時,兩排之間凈距不小于2m
3) 設備與墻壁之間的通道寬,應不小于1m
4) 灌瓶間、氣瓶間、實瓶間的通道寬度為1.5m
1.3.2 布置在制氧間內的貯氣囊,不應放在氧壓機的頂部,貯氣囊與設備的水平距離應不小于3m,并有安全防火圍墻。在貯氣囊入口管道上應設安全水封,水封的放散管應伸出室外。
1.3.3 氧氣貯罐之間或與可燃性氣體貯罐之間的凈距應不小于相鄰兩罐中較大者之半徑。
1.4 活塞式空氣壓縮機
1.4.1 油路、水路和汽路應暢通,無內泄外漏現象。
1.4.2 空壓機的空氣進口處離地面高度應不低于10m,并有完整、有效的空氣過濾器。
1.4.3 應定期清除排氣管道和氣閥中的積灰,保持排氣管道清潔、暢通。
1.4.4 各種安全閥、壓力表及溫度計等齊全,靈敏,清晰可靠。
1.5 氧氣壓縮機
1.5.1 機身,曲軸箱等主要受力部件,嚴禁有影響強度和剛度的缺陷,安裝時,必須按設備說明書進行。所有緊固件必須擰緊,并有防松措施。
1.5.2 外露的聯軸器、皮帶及皮帶輪等應設防護罩。
1.5.3 氧壓機的活塞與氣缸之間嚴禁用油潤滑,應用蒸餾水或高級純水加甘油作潤滑劑。
1.5.4 潤滑油泵應運轉正常,油壓穩(wěn)定,油路暢通,油質清潔。
1.5.5 水冷系統(tǒng)及氣路系統(tǒng)應無泄漏現象。
1.5.6 氣缸和冷卻器的冷卻水量充足,不得斷水。
1.5.7 各種安全閥、壓力表、溫度計應靈敏可靠。
1.6 分餾塔
1.6.1 分餾設備必須保持良好的氣密性,有泄漏需及時修理。
1.6.2 所有閥門應完整、無泄漏,操作靈活。
1.6.3 在乙炔、碳氫化合物積聚量超過允許值時,應及時排放部分液氧。停車時間較長時,亦應將設備內的液氧、液態(tài)空氣放掉。
1.6.4 必須排放液氧時,應用管道引至室外無油脂、無火源及其它易燃物的安全處。氮肥氣排放亦應引至室外2m以上高處。若對地排放應有明顯標志,以免有人在該處停留引起窒息。
1.6.5 分餾塔、主冷凝蒸發(fā)器、液態(tài)空氣吸附器和液氧吸取附器及管道等,均應可靠接地,接地電阻不大于10Ω。分餾塔須設防直接雷擊的接地裝置時,應與上述接地裝置分別設置,以免雷擊時發(fā)生反擊。
1.7 貯氣罐
1.7.1 貯氣罐不應有泄漏和變形,罐內清潔,無油脂、雜物。
1.7.2 貯氣罐應有超壓報警和壓力自調系統(tǒng)。各種減壓閥、自動調節(jié)閥應靈敏可靠,且無油脂,安全閥靈敏可靠。
1.7.3 貯氣罐的水槽和放水管冬季應有防凍措施。
1.8 氧氣灌充與貯存
1.8.1灌充器前應設高度不低于2m的防護墻。
1.8.2 控制閥、壓力表及安全閥等應集中布置在控制屏上。
1.8.3 氧氣瓶應嚴格進行檢查和脫脂去油,占有油脂或氣瓶溫度超過45℃時,不許充氧。充灌氣瓶時,應將氣瓶固定可靠,以防沖倒。
1.9 氧氣管道
1.9.1 氧氣管道的閥門和管件應按以下原則選用:
1) 氧氣閥門的密封填料嚴禁使用含油或可燃性材料。
2) 氧氣閥門的密封圈,應以不銹鋼或有色金屬材料制造。
3) 氧氣工作壓力大于10N/cm2時,宜用截止閥,不宜用閘閥。
4) 氧氣管道應盡量減少彎頭和分岔頭。
1.9.2 車間之間的氧氣管道應盡可能架空敷設,必要時,應單獨安設在非燃燒體的地溝內。但地溝不得與其它地溝相通,并應有蓋板。
1.9.3 廠區(qū)氧氣管道不應穿過火焰和高溫區(qū),必須時,應采取隔熱措施,并保證管壁的溫度不高于60℃。
1.9.4 沿墻、梁柱敷設的氧氣管道,其管底至地面高度應不大于2.2m。
1.10 安全附件
1.10.1 安全閥應啟閉靈敏可靠,與氧接觸的安全閥必須嚴格去油,并每半年校驗一次。且有鉛封。
1.10.2 測量油壓和氣壓的壓力表,其量程分別為工作壓力的1.4~2倍和1.5~3倍,表盤直徑不小于100mm,有標跡線并鉛封。
1.10.3 壓力表指示靈敏清晰,表盤玻璃完整,卸壓后指針回零位。測量氧氣壓力和空氣壓力的壓力表禁止互換使用。
1.10.4 測溫度的表計應完好清晰。
2 行為檢查
2.1 凡與氧氣接觸的設備均應嚴禁占染油污。
2.2 制氧設備、受壓容器和管道的修理,應在卸壓后進行,禁止在受壓狀態(tài)下擰緊螺絲。
2.3 凡與氧接觸的設備、容器、管道、閥門等需要動火修理,應行用無油干燥的空氣或氮氣置換,吹洗,取樣化驗合格(空氣含氧量不超過22%),并辦理動火手續(xù)方能動火,動火時,要有人監(jiān)護。
2.4 氧氣管道操作維護注意事項。
2.4.1 氧氣閥門必須緩慢操作,重要閥門操作要有監(jiān)護。
2.4.2 氧氣管道凍結,嚴禁用火解凍。
2.5 制氧站及氧氣管道設有防雷接地時,每年雨季前檢查一次。
2.6 氧氣管、壓縮空氣管及水管等外表應按規(guī)定涂油漆。
2.7 制氧站內嚴禁用明火采暖。
3 作業(yè)環(huán)境
3.1 主要設備應有清晰的銘牌和各種安全指示、標志
3.2 制氧間、灌氧間和倉庫及氧氣站周圍20m,嚴禁煙火,并在站區(qū)、廠房醒目處設“嚴禁煙火”的安全標志。
3.3 消防器材必須齊全有效。
3.4 設備近處禁止擺放油桶油壺等。
3.5 灌瓶間、氧壓機間和貯氣囊間的電器設備和照明應有防火措施,并符合規(guī)定。
3.6 廢堿液排放,應符合GBJ4—73的規(guī)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