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義務教育法》第24條第1款規(guī)定:學校應當建立、健全安全制度和應急機制,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加強管理,及時消除隱患,預防發(fā)生事故。中小學生是祖國的未來,國家的希望。保障中小學生的安全,對國家的長遠發(fā)展和社會穩(wěn)定、安寧極其重要,是實施科教興國戰(zhàn)略、促進教育事業(yè)乃至經濟社會協(xié)調發(fā)展的必然要求。
為了預防各類安全事故的發(fā)生,學校必須樹立安全“責任重于泰山”的教育理念,從有效預防著手,深入抓好校園安全工作,落實好各項安全防范措施,精心組織、真抓嚴管、務求實效,保障廣大師生生命安全和校園安全,為學生的健康成長努力創(chuàng)造安全和諧的校園環(huán)境。那么,怎樣才能使我們的校園有安全的保障呢?
一、強化安全防范意識。
安全意識是指員工在生產過程中,對各種各樣有可能對自己及他人造成傷亡和損害的生產條件的一種警覺和戒備心理狀態(tài)。而“強化”實際上是激勵的一種,是有機體在學習過程中增強某種反應重復可能性的力量,是形成條件反射的關鍵變量。能增強某個反應在以后出現頻率的刺激物稱為強化物。在強化物的作用下,人們會對安全有更深刻的認識,會對做某件事比較安全的做法記得更深。
既然如此,采取什么措施可以使安全意識得到強化呢?
首先是樹立安全教育觀念及科學管理思想。有關數據顯示,每年80%非正常死亡的小學生是可以通過預防措施和應急處理得以避免的。預防工作是做好中小學安全工作的關鍵環(huán)節(jié),學校應把安全工作的重點轉移到預防上來。新修訂實施的《義務教育法》中有四條條文對學校周邊秩序、學校選址、校舍安全檢查、工作人員的聘任等方面做了專門規(guī)定,明確了出現相應中小學安全事故的法律責任,同時還要求學校應當建立、健全安全制度和安全應急機制,對學生開展安全教育,加強安全管理,及時消除安全隱患,預防事故發(fā)生。
其次是加強安全意識教育,提高師生的安全意識和自我保護意識。學校應該定期利用主題班會、少先隊活動、國旗下講話、講座、學科滲透等途徑,通過講解和演示,對師生開展安全預防教育,使師生接受比較系統(tǒng)的安全知識和技能教育。同時,也可利用學校廣播、黑板報、文化櫥窗等宣傳工具開展豐富多彩的安全教育,使學生得到較好的安全教育熏陶。第三是提高師生的自護自救能力。在進行安全教育時,學??梢栽O計多種預案,讓學生自編自演情景劇,關鍵要提高學生的自護能力。例如,當歹徒襲擊校園時,是不是與歹徒進行搏斗?發(fā)生地震時,是不是立刻沖出教室?遇到樓梯推擠踩踏事故時,是不是應該慌亂行進?多種形式的安全指導教育活動應該教會學生在遇到不用的危險情況時,采取不同的應急措施。此外,還可以開設學生防身術課,讓他們從中了解自救、自護常識。
二、完善安全管理制度。
學校應遵循“注意防范、自救互救、確保平安、減少損失”的原則,保證學校正常教學秩序,保護學生健康成長,確保國家財產(校產)不受損失,杜絕或盡量減少安全事故的發(fā)生,根據學校的實際情況,制定和完善本校的安全管理制度。
校內安全管理制度既對校內安全管理制度建設提出了總的要求,又對校園安全的各方面提出具體要求,它一般包括:校長負責制、門衛(wèi)制度、校內安全定期檢查和危房報告制度、消防安全制度、食堂衛(wèi)生制度、實驗室管理制度、學生安全信息通報制度、住宿學生安全管理制度、校車管理制度、安全工作檔案等等。另外,中小學校也應制定一套日常安全管理制度,例如針對大型集體活動、體育活動、上下學與家長的交接、樓道上下秩序與晚自習等日常管理的制度等等。
只有對容易發(fā)生安全事故的領域與環(huán)節(jié)作出了明確的安全管理要求,才能進一步明確學生及其監(jiān)護人的基本義務。也只有建立了健全的校內各項安全管理制度,落實各項安全管理要求,才是預防事故、確保師生安全的基本保障。
三、 健全安全應急機制。
健全安全應急機制,離不開應急預案的制定。所謂應急預案,是指一旦發(fā)生重大的天災人禍,有關部門緊急啟動預先制定的應對突發(fā)事件的處置方案,把因事故造成的損失降到最低限度。在發(fā)生重大事故時,有無應急預案,能不能迅速啟動應急預案,完全可以產生兩種截然相反的結果??梢姡瑧鳖A案的制定,有著特別重要的意義。
學校安全,有著諸多不可預見又難以預防的突發(fā)性因素。假如我們有了應對各種突發(fā)性事故的處置方案,一旦事故降臨到我們頭上,我們就不至于驚慌失措,手忙腳亂。我們就會在最短的時間里拿出最佳方案,以最快的時間恢復校園的正常秩序。
針對校園中不同的安全事故,學校應該制訂不同的應急處理方法,例如學生相撞輕微碰傷應急處理辦法、在活動中自行跌傷應急處理辦法、休克或者其他昏厥應急處理辦法、多人同時發(fā)病應急處理辦法、運動時骨折應急處理辦法、學生未到校上課應急處理辦法、食物中毒應急處理辦法、學生打架造成傷害應急處理辦法、校外人員進入學校擾亂教學秩序或造成傷害應急處理辦法、學生被動物咬傷處理辦法、發(fā)生火災應急處理辦法、觸電事故應急處理辦法、交通安全事故應急處理辦法、學生雙休日獨自外出深夜不歸應急處理辦法等。
安全突發(fā)事故過去后,學校應分析原因,總結經驗教訓,建立事后總結機制,做好事后總結工作。建立事后總結機制不僅僅是為了總結經驗,更多是為了通過總結經驗,改革自身不完善的預防和應對機制,建立更完善、更具實際操作性的工作體系。學校不應當以單純的某一項安全突發(fā)事件的終結為最終目標,而要以盡量防止下一次的發(fā)生為指導思想,積極進行觀念更新、體系創(chuàng)新,促使學校的預防和應急機制走向新的發(fā)展階段。
接連發(fā)生的校園慘劇為我們敲響了警鐘:校園安全重于泰山。有校園的平安,才有校園的教育。學校的一切活動都應該把“安全”放首位,只有將“安全“融入到學校的管理意識中,才能真正做到教育的“以人為本”。